陈完者,陈厉公他之子也。完生,周太史过陈,陈厉公使卜完,卦得观之否:“是为观国之光,利用宾于王。此其代陈有国乎?不在此而在异国乎?非此其身也,在其子孙。若在异国,必姜姓。姜姓,四岳之後。物莫能两大,陈衰,此其昌乎?”
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
庄公卒,立弟杵臼,是为宣公。宣公二十一年,杀其太子御寇。御寇与完相爱,恐祸及己,完故奔齐。齐桓公欲使为卿,辞曰:“羁旅之臣幸得免负檐,君之惠也,不敢当高位。”桓公使为工正。齐懿仲欲妻完,卜之,占曰:“是谓凤皇于蜚,和鸣锵锵。有妫之後,将育于姜。五世其昌,并于正卿。八世之後,莫之与京。”卒妻完。完之奔齐,齐桓公立十四年矣。
完卒,谥为敬仲。仲生孟夷。敬仲之如齐,以陈字为田氏。
田孟夷生湣孟庄,田湣孟庄生文子须无。田文子事齐庄公。
晋之大夫栾逞作乱於晋,来奔齐,齐庄公厚客之。晏婴与田文子谏,庄公弗听。
文子卒,生桓子无宇。田桓子无宇有力,事齐庄公,甚有宠。
无宇卒,生武子开与釐子乞。田釐子乞事齐景公为大夫,其收赋税於民以小斗受之,其禀予民以大斗,行阴德於民,而景公弗禁。由此田氏得齐众心,宗族益彊,民思田氏。晏子数谏景公,景公弗听。已而使於晋,与叔向私语曰:“齐国之政卒归於田氏矣。”
晏婴卒後,范、中行氏反晋。晋攻之急,范、中行请粟於齐。田乞欲为乱,树党於诸侯,乃说景公曰:“范、中行数有德於齐,齐不可不救。”齐使田乞救之而输之粟。
景公太子死,後有宠姬曰芮子,生子荼。景公病,命其相国惠子与高昭子以子荼为太子。景公卒,两相高、国立荼,是为晏孺子。而田乞不说,欲立景公他子阳生。阳生素与乞欢。晏孺子之立也,阳生奔鲁。田乞伪事高昭子、国惠子者,每朝代参乘,言曰:“始诸大夫不欲立孺子。孺子既立,君相之,大夫皆自危,谋作乱。”又绐大夫曰:“高昭子可畏也,及未发先之。”诸大夫从之。田乞、鲍牧与大夫以兵入公室,攻高昭子。昭子闻之,与国惠子救公。公师败。田乞之众追国惠子,惠子奔莒,遂返杀高昭子。晏圉奔鲁。
田乞使人之鲁,迎阳生。阳生至齐,匿田乞家。请诸大夫曰:“常之母有鱼菽之祭,幸而来会饮。”会饮田氏。田乞盛阳生橐中,置坐中央。发橐,出阳生,曰:“此乃齐君矣。”大夫皆伏谒。将盟立之,田乞诬曰:“吾与鲍牧谋共立阳生也。”鲍牧怒曰:“大夫忘景公之命乎?”诸大夫欲悔,阳生乃顿首曰:“可则立之,不可则已。”鲍牧恐祸及己,乃复曰:“皆景公之子,何为不可!”遂立阳生於田乞之家,是为悼公。乃使人迁晏孺子於骀,而杀孺子荼。悼公既立,田乞为相,专齐政。
四年,田乞卒,子常代立,是为田成子。
鲍牧与齐悼公有郄,弑悼公。齐人共立其子壬,是为简公。田常成子与监止俱为左右相,相简公。田常心害监止,监止幸於简公,权弗能去。於是田常复脩釐子之政,以大斗出贷,以小斗收。齐人歌之曰:“妪乎采芑,归乎田成子!”齐大夫朝,御鞅谏简公曰:“田、监不可并也,君其择焉。”君弗听。
子我者,监止之宗人也,常与田氏有卻。田氏疏族田豹事子我有宠。子我曰:“吾欲尽灭田氏適,以豹代田氏宗。”豹曰:“臣於田氏疏矣。”不听。已而豹谓田氏曰:“子我将诛田氏,田氏弗先,祸及矣。”子我舍公宫,田常兄弟四人乘如公宫,欲杀子我。子我闭门。简公与妇人饮檀台,将欲击田常。太史子馀曰:“田常非敢为乱,将除害。”简公乃止。田常出,闻简公怒,恐诛,将出亡。田子行曰:“需,事之贼也。”田常於是击子我。子我率其徒攻田氏,不胜,出亡。田氏之徒追杀子我及监止。
简公出奔,田氏之徒追执简公于徐州。简公曰:“蚤从御鞅之言,不及此难。”田氏之徒恐简公复立而诛己,遂杀简公。简公立四年而杀。於是田常立简公弟骜,是为平公。平公即位,田常为相。
田常既杀简公,惧诸侯共诛己,乃尽归鲁、卫侵地,西约晋、韩、魏、赵氏,南通吴、越之使,脩功行赏,亲於百姓,以故齐复定。
田常言於齐平公曰:“德施人之所欲,君其行之;刑罚人之所恶,臣请行之。”行之五年,齐国之政皆归田常。田常於是尽诛鲍、晏、监止及公族之彊者,而割齐自安平以东至琅邪,自为封邑。封邑大於平公之所食。
田常乃选齐国中女子长七尺以上为後宫,後宫以百数,而使宾客舍人出入後宫者不禁。及田常卒,有七十馀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