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楼

闻过楼·三

更新时间:2021-04-12 02:10:03

  诸以既遂呆叟之高,又使之不迂其迹,诚一时盛举。叙养士之功者,必以太史为最,县令次之,诸大老又次之。以求田问舍之资,合诸老所出者,仅得三分之一,而两公之力居多也。

  予谓:此番捐助,不亏太史,不亏县令,独独亏了诸公,为呆叟者不可不知感激。何也?大史善于闻过,县令工于谋野,其取偿于呆叟者,不啻什百,岂止三分之一而已哉!其余诸老,既乏闻过之虚衷,义无谋野之实意 ,不过于高谈阔论之时,增一酒朋诗客而已。所以出一分失一分,助一股折一股。俗语云“施恩不望报”,惟诸老能之。

  若太史、县令二公,皆居奇射利之尤者也。然又不得不谓之仗义。可见名实兼收之事,惟礼贤下士一节足以资之,较积德于冥冥之中、俾后世子孙食其报者,尚有迟早赊现之别耳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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