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者,所以齐天下之动,至公大定之制也。故智者不得越法而肆谋,辩者不得越法而肆议;士不得背法而有名,臣不得背法而有功。我喜可抑,我忿可窒,我法不可离也。骨肉可刑,亲戚可灭,至法不可阙也。
善为国者,移谋身之心而谋国,移富国之术而富民,移保子孙之志而保治,移求爵禄之意而求义,则不劳而化理成矣。
始吾未生之时,焉知生之为乐也?今吾未死,又焉知死之为不乐也?故生不足以使之,利何足以动之?死不足以禁之,害何足以恐之?明于死生之分,达于利害之变;是以目观玉辂、琬象之状,耳听《白雪》、《清角》之声,不能以乱其神;登千仞之溪,临猿眩之岸,不足以淆其知。夫如是,身可以杀,生可以无,仁可以成。
鸟飞于空,鱼游于渊,非术也。故为鸟、为鱼者,亦不自知其能飞、能游。苟知之,立心以为之,则必堕、必溺。犹人之足驰手提,耳听目视,当其驰、捉、听、视之际,应机自至,又不待思而施之也,苟须思之而后可施之,则疲矣。是以任自然者久,得其常者济。
周成王问鬻子曰:“寡人闻圣人在上位,使民富且寿。若夫富,则可为也;若夫寿,则在天乎?”鬻子对曰:“夫圣王在上位,天下无军兵之事,故诸侯不私相攻,而民不私相斗也,则民得尽一生矣。圣王在上,则君积于德化,而民积于用力,故妇人为其所衣,丈夫为其所食,则民无冻饿,民得二生矣。圣人在上,则君积于仁,吏积于爱,民积于顺,则刑罚废而无夭遏之诛,民则得三生矣。圣王在上,则使人有时,而用之有节,则民无疠疾,民得四生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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