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今谭概

谬误部

更新时间:2021-04-11 18:06:55

  许诫言为琅琊太守,有囚缢死狱中,乃执去年修狱吏典鞭之。典曰:“小人职修狱,狴牢破坏当笞,今贼乃自缢也。”诫言怒曰:“汝胥吏,又典狱,举动自合笞耳!”

  虽误,却是快语。

  误黥

  陈东官苏州时,因断流罪,命黥其面,有“特刺配”字。黥毕,幕中相与白曰:“凡言‘特’者,罪不至是,而出于朝廷一时之旨,非有司所得行。”东即以“特刺”改“准条”,再黥之。后有荐其才于政府者,曰:“得非人面上起草稿者乎?”

  译误

  元时,达鲁花赤为政,不通汉语,动辄询译者。江南有僧,田为豪家所侵,投牒讼之。豪厚赂译。既入,达鲁花赤问:“僧讼何事?”译曰:“僧言天旱,欲自焚以求雨耳。”达鲁花赤大称赞,命持牒上。译业别为一牒,即易之以进;览毕,判可。僧不知也,出门,则豪已积薪通衢,数十人舁僧畀火中焚之。

  胡元闰位,天地反覆,即此一事可见耳。

  防误得误

  桓温将举殷浩为尚书令,先致书闻浩。浩欣然答书,虑有谬误,开闭数四,竟达空函。

  不误为误

  后唐刘夫人,少因兵乱,与父相失。及贵宠,其父刘山叟负药囊诣宫门,请见。时诸嫔御争以门第相尚,后恐为己辱,即曰:“妾离家时,父已亡殁,安得有是?”要命驱出杖之。帝尝于宫中敝服携篚,装刘山臾寻女以为戏笑。

  闽中一娼,色且衰,求嫁不遂,乃决之术士。云:“年至六十,当享富贵之养。”娼以为不然。后数年,闽人有子从幼为阉人者,闻其母尚存,遣人求得之,馆于外第。翌日出拜,见其貌鄙陋,耻之,不拜而去,语左右曰:“此非吾母,当更求之也。”左右窥其意,至闽求美仪观者,乃得老娼以归。至则相向恸哭,日隆奉养,阅十数年而殁。

  贫父受杖,肥娼受养。颠之倒之,势利榜样。

  不误反误

  有一狠子,生平多逆父旨。父临死,嘱曰:“必葬我水中!”冀其逆命得葬土中,至是狠子曰:“生平逆父命,今死,不敢违旨也。”乃筑沙潭水心以葬。

  误而不误

  隆庆时,绍兴岑郡侯有姬方娠。一人偶冲道,缚至府,问曰:“汝何业?”曰:“卖卜。”岑曰:“我夫人有娠,弄璋乎?弄瓦乎?”其人不识所谓,漫应曰:“璋也弄,瓦也弄。”怒而责之。未几,果双生一子一女。卜者名大著。

  吴下管生,失一小青衣,问占于柳华岳,得“剥床以肤”爻。柳素昧文理,连味“以肤”二字,忽曰:“汝有姨夫乎,试往其家索之,可得也。”管如其言,果获之。柳名益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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