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氏,女妖也。有韦使君者,名崟,第九,信安王袆之外孙。少落拓,好饮酒。其从父妹婿曰郑六,不记其名。早习武艺,亦好酒色,贫无家,托身于妻族;与崟相得,游处不间。天宝九年夏六月,崟与郑子偕行于长安陌中,将会饮于新昌里。至宣平之南,郑子辞有故,请间去,继至饮所。
崟乘白马而东。郑子乘驴而南,人升平之北门。偶值三妇人行于道中,中有白衣者,容色姝丽。郑子见之惊悦,策其驴,忽先之,忽后之,将挑而未敢。白衣时时盼睐,意有所受。郑子戏之曰:“美艳若此,而徒行,何也?”
白衣笑曰:“有乘不解相假,不徒行何为?”
郑子曰:“劣乘不足以代佳人之步,今辄以相奉。某得步徒,足矣。”
相视大笑。同行者更相眩诱,稍已狎呢。郑子随之东,至乐游园,已昏黑矣。见一宅,土垣车门,室宇甚严。白衣将入,顾曰:“愿少踟蹰。”
而入。女奴从者一人,留于门屏间,问其姓第,郑子既告,亦问之。对曰:“姓任氏,第二十。”
少顷,延入。郑絷驴于门,置帽于鞍。始见妇人年三十余,与之承迎,即任氏姊也。列烛置膳,举酒数觞。任氏更妆而出,酣饮极欢。夜久而寝,其妍姿美质,歌笑态度,举措皆艳,殆非人世所有。将晓,任氏曰:“可去矣。某兄弟名系教坊,职属南衙,晨兴将出,不可淹留。”
乃约后期而去。
既行,及里门,门扃未发。门旁有胡人鬻饼之舍,方张灯炽炉。郑子憩其帘下,坐以候鼓,因与主人言。郑子指宿所以问之曰:“自此东转,有门者,谁氏之宅?”
主人曰:“此墉弃地,无第宅也。”
郑子曰:“适过之,曷以云无?”
与之固争。主人适悟,乃曰:“吁!我知之矣。此中有一狐,多诱男子偶宿,尝三见矣,今了亦遇乎?”
郑子赧而隐曰:“无。”
质明,复视其所,见土垣车门如故。窥其中,皆蓁荒及废圃耳。既归,见崟。崟责以失期。郑子不泄,以他事对。
然想其艳冶,愿复一见之心,尝存之不忘。经十许日,郑子游,入西市衣肆,瞥然见之,曩女奴从。郑子遽呼之。任氏侧身周旋于稠人中以避焉。郑子连呼前迫,方背立,以扇障其后,曰:“公知之,何相近焉?”
郑子曰:“虽知之,何患?”
对曰:“事可愧耻。难施面目—。”
郑子曰:“勤想如是,忍相弃乎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