练兵实纪

正集·练胆气

更新时间:2021-04-10 22:06:09

  第一。辨真操 

  夫陈师鞠旅,列众于场,谓之操练,尔等知之矣。殊不知教场操练,不过明金鼓号金,习射、打、击、刺手艺之能。此等事不是在人家房门院墙内做得,故设教场操练之。平时在各歇家之时,若肯心心在当兵,起念一心,以杀贼为计,蓄养锐气,修治军装,讲明法令,通之以情,结之以心,何尝不是操练也。

  第二。循士情 

  主将常察士卒饥饱劳逸,强弱勇怯,材技动静之情,使之依如父母。则和气生,气和则心齐。兵虽百万,指呼如一人。

  第三。公赏罚 

  凡赏罚,军中要柄。如该赏者,即与。将领有不共戴天之恨,亦要录赏,患难亦须扶持。如犯军令,便是亲子侄亦要依法施行,决不许报施恩仇。有此者以其所报之罪坐之。

  第四。信口耳 

  发号施令,预先决定,不可临时反复,使三军疑惑。故云:“将无还令。”还应行军务,系有文字。事缓者,除通行揭示外,若值紧急军机,虽有文字抄示不及者,主将门上掌号笛,各偏裨传带头目,自百总以上,赴听而谕。主将无定位。但凡临时在本地方独尊者,便是。如职位相等,则尊其老成年长者一人主之。掌号笛,各同僚、中军、千、把、百旗总以上,俱赴其行,会计遵守。夫主将一人耳,车、步、骑官兵数万,一句说话。如何传得遍知?但主将号令,只传偏裨。偏裨只传中军、千、把总,千、把总只传百总,百总只传旗总,旗总只传队总,队总口授军兵而止。须要传说明白,叮咛熟记。若一时听记不全,还挨次再问所传之人,若都问不明,再问主将,不许搀越推挨。若有得令不传,传到不遵,及与传说不明,或忘记不来再问,以致误事者,军法重治。干系偏裨者,事小则治其中军官。其告示文字之类,亦要挨次抄传,互相字字说明,以上二项,传谕口令,抄誊文字,仍要一字一言,不许增减。及别添祸福之说,每传毕,差巡视旗于街上,或歇家,唤二三个军来问之,照不知条内,查治所由。

  第五。一号令 

  军中有主将(谓同在军中之尊者,非大将也),而副将以上(非副总兵,乃一时同事位稍次者),辄出号令,乃改易旌旗军号者,重治,若号令未便,须合改易者,先申主将。

  第六。谨漏泄 

  凡承受到军期密约号令,及关报贼情事宜文字,只可传到将领等人员自知,常作提备,不许漏泄令众人知之。如漏泄,致贼乘我者,军法不贷。

  第七。定军礼 

  中军、千总见本营主将,两跪一揖,合营主将亦如之。路迎从便。别营主将官衔拜贴角门庭参,一跪两揖,后堂傍坐待茶。

  凡千总待中军,以长官礼。阅人马,则并坐于次。

  凡把总见千总,平时两揖一跪。入营奉台上发放,则跪而听之。私谕旁立受教,途遇本管千总,下马拱立。遇合营千总,待如本管礼。路迎从便。遇别营千总,让道立马候过。

  凡队总之于旗总,旗总之于百总,平时与教场,俱照兵士之于队总。其途遇本管俱下马,倘见迟下马稍误,不必加罪,但终于下马即已。非所管者,道旁侧趋,不许抗礼。

  凡议过礼节,定要遵行,谚云:“军中立草为标”。但一字一言出口,就是军令,更易不得。虽卑如队长,所管数人,既知恶属下数人抗违不能行事,即知己身不可,又效属下之人复抗在上头目。夫军机乃国家重务,情难掩法,敢有亲识相容,故违明抗,容者犯者通以军法重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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