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五、肝热病者,左颊先赤;心热病者,颜先赤;脾热病者,鼻先赤;肺热病者,右颊先赤;肾热病者,颐先赤。病虽未发,见赤色者刺之,名曰治未病。
此节言五脏欲病之先,必各现端绪于其部分,示人早治,以免热争则病重也。
十六、《热论篇》∶帝曰∶热病已愈,时有所遗者,何也?岐伯曰∶诸遗者,热甚而强食之,故有所遗也。若此者,皆病已衰而热有所藏,因其谷气相薄,两热相合,故有所遗也。帝曰∶治遗奈何?岐伯曰∶视其虚实,调其逆从,可使必已也。帝曰∶病热当何禁之?岐伯曰∶病热少愈,食肉则复,多食则遗,此其禁也。
此节言热病之禁也,语意自明。大抵邪之着人也,每借有质以为根据附,热时断不可食,热退必须少食,如兵家坚壁清野之计,必俟热邪尽退,而后可大食也。
十七、《刺法论》∶帝曰∶余闻五疫之至,皆相染易,无问大小,病状相似,不施救疗,如何可得不相移易者?岐伯曰∶不相染者,正气存内,邪不可干。
此言避疫之道。
按此下尚有避其毒瓦斯若干言,以其想青气想白气等,近于祝由家言,恐后人附会之词,故节之,要亦不能外“正气存内、邪不可干”二句之理,语意已尽,不必滋后学之惑也。
十八、《玉板论要》曰∶病温虚甚死。
病温之人,精血虚甚,则无阴以胜温热,故死。
十九、《平人气象论》曰∶人一呼脉三动,一吸脉三动而躁,尺热曰病温,尺不热脉滑曰病风,脉涩曰痹。
呼吸俱三动,是六、七至脉矣,而气象又躁急,若尺部肌肉热,则为病温。盖温病必伤金水二脏之津液,尺之脉属肾,尺之穴属肺也,此处肌肉热,故知为病温。其不热而脉兼滑者,则为病风,风之伤人也,阳光受之,尺为阴,故不热也。如脉动躁而兼涩,是气有余而血不足,病则为痹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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