艺文类聚

卷五·岁时下

更新时间:2021-04-10 14:06:31

  社[按当作祖,说详下。] 伏 热 寒 腊 律 历

  ◇社[按本篇据北堂书钞一百五十五祖篇,当作祖,今篇目作社,及条内各社字,疑均后人臆改(详各条下。)正月祖祭,礼始汉代,见续汉书礼仪志注,通典四十四。]

  《风俗通》曰:谨按礼传,共工之子曰脩,好远游,舟车所至,足迹所达,靡不穷览,故祀以为社[风俗通八,北堂书钞一百五十五作祖,神。]

  《毛诗》曰:韩侯出祖,出宿于屠,显甫饯之,清酒百壶,其肴惟何,炰鳖鲜鱼。其蔌惟何,惟笋及蒲,其赠惟何,乘马路车。

  左传昭上曰:楚灵王成章华之台,原与诸侯乐[左传昭七年作落。]之,蒍启疆来召公,公将往,梦襄公社,[左传昭七年作祖,下同。]梓慎曰:君不果行,襄公之適楚也,梦周公社而行,今襄公实社,君不行,子服惠伯曰:行,先君未尝適楚,故周公祖道之,襄公適楚矣,而社以道,君不行何之,三月,公如楚。

  《魏志》曰:王脩年七岁,丧母,母以社[北堂书钞一百五十五作祖,下同。]日亡,来岁邻里社,脩感念母悲哀,其邻里闻之,为之罢社。

  武陵先贤传,潘京为州辟,进谒,值社会,因得见,次及,探得不孝,刺史问曰:辟士为不孝耶,京举板答曰:今为忠臣,不得复为孝子,其机辩如此。

  魏台访议曰:帝问何用未社[北堂书钞一百五十五作祖,下同。]丑腊,王肃对曰:魏,土也,土畏木,丑之明日便寅,寅,木也,故以丑腊,土成於未,故於岁始未社也。

  【诗】晋潘尼皇太子社[北堂书钞一百五十五作祖,下准此。]诗曰:太簇协青阳,履端发岁首,孟月涉初旬,吉日惟上酉,我后迩天休,设社祈遐耇。

  【序】晋嵇含社[北堂书钞一百五十五,《初学记》十三作祖,下同。]赋序曰:社之在於世尚矣,自天子至於庶人,莫不咸用,有汉卜日丙午,魏氏释[《初学记》十三作择]用丁未,至於大晋,则社孟月之酉日,各因其行运,三代固有不同,虽共奉社,而莫议社之所由兴也,说文云,祈请道神为[北堂书钞一百五十五,《初学记》十三作谓。]之社,有事於道者,吉凶偕名。

  【祭文】后汉蔡邕祝社[北堂书钞一百五十五作祖。]文曰:元正令午,时惟嘉良,乾坤交泰,太蔟运阳,乃祀社灵,以祈福祥。

  晋应硕祝社[按文云吉酉辰良,据嵇含赋,晋祖日用酉,是亦当作祖,下准此。]文曰:元首肇建,吉酉辰良,五政敷惠,四教初扬,万类资新,英颖擢章,谷风涤秽,日和时光,命于嘉宾,宴兹社箱,敬响社君,休祚是将,嘉肴绮错,白茅荐恭,有肉如墀,有酒如江,社君既眷,祇肃威容。

  ◇伏

  历忌释曰:伏者何也,金气伏藏之日也,四时代谢,皆以相生,立春木代水,水生木,立夏火代木,木生火,立冬水代金,金生水,至於立秋,以金代火,金畏於火,故至庚日必伏,庚者金故也。

  《汉书》曰:东方朔,伏日诏赐诸侍郎肉,朔独不待诏,拔剑割肉,怀之而去,[事具肉部。]

  《典略》曰:光禄刘松北镇,而袁绍夜酣酒,以盛夏三伏之际,昼夜与松饮酒,至於无知,云以避一时之暑,故河北[明本作朔。]避暑饮。

  《世说》曰:郄嘉宾三伏之日诣谢公,炎暑熏赫,虽复当风交扇,犹沾汗流离,谢着故绢衣,食热白粥,晏然无异。

  《风俗通》曰:户律,汉中巴蜀广汉,自择伏日,俗说,汉中巴蜀广汉,正[《太平御览》三十八作土。]地温暑,草木蚤生晚枯,气异中国,夷狄畜之,故令自择伏日也。

下一页

上一篇:卷四·岁时中

下一篇:卷六·地部、州部、郡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