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陽郡隴(州),〔二一〕刺史治。去雒陽一千一百里。
太原郡晉陽,刺史治。南有梗陽城,中行獻子見巫皋。
廣陽郡薊,刺史治。雒陽東北二千里。
蒼梧郡廣信刺史治,去雒陽九千里。案:以上俱見續漢志補注
校勘記〔一〕「二十四人」原作「三十四人」,中華書局點校本(以下簡稱點校本)、汲古閣本(以下簡稱汲本)武英殿本(以下簡稱殿本)、王先謙後漢書集解本(以下簡稱集解本)、續漢百官志補注均作「二十四人」,據改。
〔二〕「九人有秩」原作「四人有秩」據諸本改。
〔三〕「二十三人佐」原作「二十二人佐」,據諸本改。
〔四〕「一人斗食」,汲本、集解本同,點校本、殿本作「二人斗食」。
〔五〕「守學事」原作「守樂事」,據諸本改。
〔六〕「監丞一人」原作「監丞五人」,據諸本改。
〔七〕「二人斗食」點校本作「一人斗食」。
〔八〕「十三人學事」點校本作「十二人學事」。
〔九〕「衛士四百七十二人」點校本作「衛士四百七十一人」。
〔一0〕諸本「侯」均作「候」,孫輯作「侯」,當係自誤。
〔一一〕據黃山後漢書集解校補刪「北」字。又汲本續漢百官志亦無「北」字。
〔一二〕「學事」原作「學士」,據諸本改。
〔一三〕「直吏」原作「直隸」,據諸本改。
〔一四〕「從官三人」,汲本、集解本同,點校本、殿本作「從官二人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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