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季南略

卷二·南都甲乙纪(续)

更新时间:2021-04-09 17:06:19

  二十三(丁未),刘孔昭请汰多官。尚宝丞耿奉光辨父如杞勤王之祸;上念其首倡可怜,下部察。

  二十四(戊申),安远侯柳祚昌荫子入监。尚书黄道周、侍郎梁云构到任。兵科王之晋奏南阳为贼所踞,家乡难归。

  二十五(己酉),御史黄耳鼎兼巡上、下江。上林监丞贺儒修论管绍宁贪髦阴奸;诏不问。议修徐州城。

  二十六(庚戌),刘应宾太常卿、王梦阳浙江按察使、文士昂云南布政使。赵之龙言章服违制;上是之。令武臣自公侯伯而下,非赐肩舆,并遵骑马;坐蟒、斗牛非奉赐,麒麟、白泽非勋爵,不许借用。御史刘光斗请鉴别大臣;诏衰颓庸钝者,自行引退。

  二十七(辛亥),戎政张国维给假归;李希沆代署。前参政陈尧言:‘尝任待诏,侍福恭王有旧劳’;下部寝之。先,贵阳杨师孔与陈同侍,竟得礼部侍郎;盖马士英戚也。加卫胤文兵部左侍郎,总督兴平标下镇将,经略开、归防剿事务。

  二十八(壬子),荫徐大绶子入监。吴希哲为工科。赠邱禾嘉左副都御史、冯任右都御史,各荫一子入监。

  二月纪

  初一甲寅朔,命于嘉兴、绍兴二府选淑女。

  初二(乙卯),时东川侯勋卫胡家奴作横;兵部言:‘东川久已革袭。又戚畹向无勋卫,草创滥冒’。命清厘之。覈北京锦衣卫官南奔实迹,不许轻题。荫杜锵太仓百户。袁继咸报郧镇重围。刑科梁某奏:全蜀已无完土。

  初三(丙辰),王骥右副都御史,巡抚湖广。李清添注大理丞、徐复阳御史,甘惟、邢大忠云南、广东各按察使。谭振举苏松粮储道、田有年贵州驿传道。严究司库侵欺。谥桂王曰“端”。高起潜请开纳银赎罪之例,上以‘纳银免死,则富豪墨吏何所不至;流罪以下或可赎’;下部酌议。

  初四(丁巳),太监王肇基条奏京城购捕方略。钱继登、周端豹各添注尚宝少卿,陆怀玉福建按察使。胡世宗自称越公八世孙,求附勋卫。

  初五(戊午),荫故辅未国祚子入监。赠许土柔詹事兼侍读学士,荫子入监。行人朱统{金类}讦御史周粲;命勿究。工科吴某荐起被察官李永昌、周文夔。安庐抚程某奏:‘获假弁王梦旭,自称藩府都司;抢掠民商,辱及关吏。又有铜陵县盗大船,牌额上写“天子一家”’。

  初六(己未),阮大铖升兵部尚书,协理部事;仍管巡阅江防。高倬刑部尚书,吏部陈盟改左侍郎、王志道右侍郎。吴本泰添注尚宝丞、关守箴广西布政使。调浙江巡按彭遇颽于淮扬,以淮扬按何纶移浙(遇颽癸未进士,避乱南渡,首附马士英,诞说蜂涌,遂授职方主事,改御史。身任募兵十万,或问饷安出?曰:‘搜括可办也’。才抵任,即移家入杭,纵强奴掠市钱。抚臣张秉贞以问,士英以遇颽边才调用)。有上书言开化、德兴有云雾山为先朝封禁,开之可以助国;命太监李国辅会同抚按勘视。

  初七(庚申),赠冯垣登太仆少卿、邹逢吉太仆丞。李长春添注太仆少卿。太监孙元德覈报苏州七年欠饷七十四万两、金花银七万两。

  初八(辛酉),朱国弼核勋臣世系无容幸袭;命饬之(天启、崇祯之际冒袭最多,惟有力者得之;如王先通以王守仁异毋弟之后、刘孔昭之父荩臣系刘尚忠出婢外生之子,竟自夺嫡,莫之敢问)。顾元镜为广东岭西道、孙时伟浙江驿传道。遣户科倪嘉庆、中书胡承善掣盐于瓜、仪,加盐课每引五分。

  初九(壬戌),杭州机匠疏称旧抚潘汝桢旧泽难忘,□建逆祠系前任事;上以会稿甚明,不允(盖汝桢事,久有言其误者)。

  初十(癸亥),马士英以京师水陆各营杂务,全造小印号色分别。高起潜奏分汛筑台事宜。点用云南、贵州试差徐复仪、林志远等。

  十一(甲子),兵科戴英论陈洪范所请叙录从行员役,有何劳绩?滥予非宜;上是之。太常卿张元始请虔祀社稷。陆康稷改文选郎中,加沈廷扬参议。宫继阑、曹烨广东、江西副使。叶绍颙太仆卿。考选林有本、沈应昌、张利民、韩祖、钱源、徐方来、庄则敬为给事中,王锡衮、刘襄、夏维虞、郝锦、王大捷、毕十臣、张兆熊、王养、郭贞一为御史。谥思宗皇太子曰“献愍”、定王曰“哀”、永王曰“悼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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