晋怀帝蒙尘,崩於平阳,梓宫未反京师。元帝立庙之时,欲迁入庙,丧已过三年。太常贺循议云:“怀帝梓宫未反,遭时之故,事难非常,不得以常礼自拘,宜以时入太庙,修祭祀之礼。”
亡失其亲立庙议(晋)
晋刘智释问曰:“'亡其亲者,不知其死生则不敢服,然则终身不祭乎?'智曰:'唯疑其生,故不敢服也;必疑死焉,可不祭乎!古之死者必告於庙。今亡其亲,必告其先庙,使咸知之。求之三年,若不得也,则又告之。告之者,欲令其生也,则随而祐之。其后疑,祭必告,令知其疑,不受他鬼,死者终归飨也。祝辞以告疑,则远庙不迁矣。凭灵之心,加崇於尊,此孝子之情也。'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