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季北略

卷二十三·李自成入京城

更新时间:2021-04-09 03:37:19

  一、文官追赃,除死难归降外,宜分三等。有贪污者,发刑官严追,尽产入官;抗命不降者,刑官追赃既完,仍定其罪。其清廉者,免刑,听其自输助饷。

  一、各营兵马,仍令退居城外守寨,听候调遣出征。今主上方登大宝,愿以尧舜之仁,自爱其身,即以尧舜之德,爱及天下。京师百姓,熙熙皞皞,方成帝王之治;一切军兵,不宜借住民房,恐失民望。

  一、各镇兴兵复仇,边报甚急,国不可一日无君,今择吉已定,官民仰望登极,若不旱之望云霓。主上不必兴师,但遣官招抚,各镇许以侯封,各镇父子仍以大国封。明太子,令其奉祀宗庙,俾世世朝贡,与国同休,则一统之基可成,而干戈之乱可息矣。自成见疏,不甚喜。既批疏后“知道了”,竟不行。

  宋献策奏削发诸臣

  宋献策疏曰:明朝削发奸臣,吏政府不宜授职,此辈既不能捐躯殉难,以全忠义,又不肯委身归顺,以事真主,顾乃巧立权宜,排徊岐路,忠节既亏,心迹难料。若委以政事,任以腹心,恐他日有反噬之祸云云。自成批云:削发奸臣,命法司严刑拷问,吏政府不得混叙授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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