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儒学案

白沙学案下·长史林缉熙先生光

更新时间:2021-04-09 01:08:03

  林光字缉熙,东莞人。成化乙酉举人。己丑会试入京,见白沙於神乐观,语大契,从归江门,筑室深山,往来问学者二十年。白沙称“其所见甚是超脱,甚是完全。盖自李大厓而外,无有过之者”。尝言:“所谓闻道者,在自得耳。读尽天下书,说尽天下理,无自得入头处,终是闲也。”甲辰复出会试,中乙榜,授平湖教谕。历兖州、严州府学教授,国子博士,襄府左长史。致仕。年八十一卒。

  初,先生依白沙,不欲仕。晚以贫就平湖谕。十年官满来归,母氏无恙。再如京师,将求近地养亲,未及陈情,遂转兖州。於是奏请改地,冢宰不许。未及一年,而母氏卒。白沙责其“因升斗之禄以求便养,无难处者,特於语默进退斟酌早晚之宜不能自决,遂贻此悔,胸中不皎洁磊落也”。又言:“定山为窘所逼,无如之何,走去平湖,商量几日求活,一齐误了也。”然则平湖之出,亦白沙之所不许,况兖州乎?其许之也太过,故其责之也甚切耳。

  记白沙语

  先生初筑阳春台,日坐其中,用功或过,几致心病。后悟其非,且曰:“戒慎与恐惧,斯言未云偏。后儒不省事,差失毫釐间。”盖验其弊而发也。

  曾论明道论学数语精要,前儒谓其太广难入,叹曰:“谁家绣出鸳鸯谱,不把金针度与人。”

  先生教人,其初必令静坐,以养其善端。尝曰:“人所以学者,欲闻道也,求之书籍而弗得,则求之吾心可也,恶累於外哉!此事定要觑破,若觑不破,虽日从事於学,亦为人耳。斯理识得为己者信之,诗文末习,著述等路头,一齐塞断,一齐扫去,毋令半点芥蔕於胸中,然后善端可养,静可能也。始终一境,勿助勿忘,气象将日佳,造诣将日深,所谓至近而神,百姓日用而不知者,自此迸出面目来也。”


上一篇:白沙学案下·御史陈时周先生茂烈

下一篇:白沙学案下·州同陈秉常先生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