谷梁传

僖公·二十八年

更新时间:2021-04-08 16:10:26

  十二、陈侯款卒。

  十三、秋,杞伯姬来。

  十四、公子遂如齐。

  十五、冬,公会晋侯、齐侯、宋公、蔡侯、郑伯、陈子、莒子、邾子、秦人于温。

  讳会天王也。

  十六、天王守于河阳。

  全天王之行也。为若将守而遇诸侯之朝也,为天王讳也。水北为阳,山南为阳。温,河阳也。

  十七、壬申,公朝于王所。

  朝于庙,礼也。于外,非礼也。独公朝?与诸侯尽朝也。其日,以其再致天子,故谨而日之也。主善以内,目恶以外。言曰公朝,逆辞也,而尊天子。会于温,言小诸侯。温,河北地,以河阳言之,大天子也。日系于月,月系于时。壬申,公朝于王所,其不月,失其所系也。以为晋文公之行事,为已颠矣!

  十八、晋人执卫侯,归之于京师。卫元咺自晋复归于卫。

  此入而执,其不言入何也?不外王命于卫也。归之于京师,缓辞也,断在京师也。自晋,晋有奉焉尔。复者,复中国也。归者,归其所也。

  十九、诸侯遂围许。

  遂,继事也。

  二十、曹伯襄复归于曹,遂会诸侯围许。

  复者,复中国也。天子免之,因与之会。其曰复,通王命也。遂,继事也。

上一页

上一篇:僖公·二十七年

下一篇:僖公·二十九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