谷梁传

桓公·三年

更新时间:2021-04-08 16:01:36

  一、三年,春,正月,公会齐侯于嬴。

  二、夏,齐侯、卫侯胥命于蒲。

  胥之为言犹相也。相命而信谕,谨言而退,以是为近古也。是必一人先,其以相言之何也?不以齐侯命卫侯也。

  三、六月,公会杞侯于郕。

  四、秋,七月,壬辰,朔,日有食之,既。

  言日言朔,食正朔也。既者,尽也,有继之辞也。

  五、公子翚如齐逆女。

  逆女,亲者也。使大夫,非正也。

  六、九月,齐侯送姜氏于讙。

  送女,父不下堂,母不出祭门,诸母兄弟不出阙门。父戒之曰:“谨慎从尔舅之言。”母戒之曰:“谨慎从尔姑之言。”诸母般申之曰:“谨慎从尔父母之言。”送女踰竟,非礼也。

  七、公会齐侯于讙。

  无讥乎?曰为礼也。齐侯来也,公之逆而会之可也。

  八、夫人姜氏至自齐。

  其不言翚之以来何也?公亲受之于齐侯也。子贡曰:“冕而亲迎,不已重乎?”孔子曰:“合二姓之好,以继万世之后,何谓已重乎?”

  九、冬,齐侯使其弟年来聘。

  十、有年。

  五谷皆熟为有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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