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汉书

志·五行三

更新时间:2021-02-05 15:15:43

  大水 水变色 大寒 雹 冬雷 山鸣 鱼孽 蝗

  《五行传》曰:“简宗庙,不祷祠,废祭祀,逆天时,则水不润下”谓水失其性而为灾也。又曰:“听之不聪,是谓不谋。厥咎急,厥罚恒寒,厥极贫。时则有鼓妖,时则有鱼孽,时则有豕祸,时则有耳疴,时则有黑眚、 黑祥, 惟火B928水。”鱼孽,刘歆传以为介虫之孽,谓蝗属也。

  和帝永元元年七月,郡国九大水,伤稼。京房《易传》曰:“颛事有知,诛罚绝理,厥灾水。其水也,雨杀人,陨霜,大风,天黄。饥而不损,兹谓泰,厥水水杀人。辟遏有德,兹谓狂,厥水水流杀人,已水则地生虫。归狱不解,兹谓追非,厥水寒杀人。追诛不解,兹谓不理,厥水五谷不收。大败不解,兹谓皆阴,厥水流入国邑,陨霜杀谷。”是时,和帝幼,窦太后摄政,其兄窦宪干事,及宪诸弟皆贵显,并作威虣虐,尝所怨恨,辄任客杀之。其后窦氏诛灭。

  十二年六月,颍川大水,伤稼。是时,和帝幸邓贵人,阴有欲废阴后之意,阴后亦怀恚怨。一曰,先是恭怀皇后葬礼有阙,窦太后崩后,乃改殡梁后,葬西陵,征舅三人皆为列侯,位特进,赏赐累千金。

  殇帝延平元年五月,郡国三十七大水,伤稼。董仲舒曰:“水者,阴气盛也。”是时,帝在襁抱,邓太后专政。

  安帝永初元年冬十月辛酉,河南新城山水虣出,突坏民田,坏处泉水出,深三丈。是时司空周章等以邓太后不立皇太子胜而立清河王子,故谋欲废置。十一月,事觉,章等被诛。是年郡国四十一水出,漂没民人。《谶》曰:“水者,纯阴之精也。阴气盛洋溢者,小人专制擅权,妒疾贤者,依公结私,侵乘君子,小人席胜,失怀得志,故涌水为灾。”

  二年,大水。三年,大水。四年,大水。五年,大水。六年,河东池水变色,皆赤如血。是时,邓太后犹专政。

  延光三年,大水,流杀民人,伤苗稼。是时安帝信江京、樊丰及阿母王圣等谗言,免太尉杨震,废皇太子。

  质帝本初元年五月,海水溢乐安、北海,溺杀人、物。是时帝幼,梁太后专政。

  桓帝建和二年七月,京师大水。去年冬,梁冀枉杀故太尉李固、杜乔。三年八月,京都大水。是时,梁太后犹专政。

  永兴元年秋,河水溢,漂害人、物。二年六月,彭城泗水增长,逆流。

  永寿元年六月,雒水溢至津阳城门,漂流人、物。是时梁皇后兄冀秉政,疾害忠直,威权震主。后遂诛灭。

  延熹八年四月,济北河水清。九年四月,济阴、东郡、济北、平原河水清。襄楷上言:“河者诸侯之象,清者阳明之征,岂独诸侯有规京都计邪?”其明年,宫车晏驾,征解犊亭侯为汉嗣,即尊位,是为孝灵皇帝。

  永康元年八月,六州大水,勃海海溢,没杀人。是时,桓帝奢侈淫祀,其十一月崩,无嗣。

  灵帝建宁四年二月,河水清。五月,山水大出,漂坏庐舍五百余家。

  熹平二年六月,东莱、北海海水溢出,漂没人物。三年秋,雒水出。四年夏,郡国三水,伤害秋稼。

  光和六年秋,金城河溢,水出二十余里。

  中平五年,郡国六水大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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