永元十二年,征拜太常,卒官。
李充字大逊,陈留人也。家贫,兄弟六人同食递衣。妻窃谓充曰:“今贫居如此,难以久安。妾有私财,愿思分异。”充伪酬之曰:“如欲别居,当醖酒具会,请呼乡里内外,共议其事。”妇从充置酒晏客。充于坐中前跪曰母曰:“此妇无状,而教充离间母兄,罪合遣斥。”便呵叱其妇,逐令出门,妇衔涕而去。坐中惊肃,因遂罢散。充后遭母丧,行服墓次,人有盗其墓树者,充手自杀之。服阕,立精舍讲授。
太守鲁平请署功曹,不就。平怒,乃援充以捐沟中,因谪署县都亭长。不得已,起亲职役。后和帝公车征,不行。延平中,诏公卿、中二千石各举隐士大儒,务取高行,以劝后进,特征充为博士。时鲁平亦为博士,每与集会,常叹服焉。
充迁侍中。大将军邓骘贵戚倾时,无所下借,以充高节,每卑敬之。尝置酒请充,宾客满堂,酒酣,骘跪曰:“幸托椒房,位列上将。幕府初开,欲辟天下奇伟,以匡不逮,惟诸君博求其器。”充乃为陈海内隐居怀道之士,颇有不合,骘欲绝其说,以肉啖之。充抵肉于地,曰:“说士犹甘于肉!”遂出,径去。骘甚望之。同坐汝南张孟举往让充曰:“一日闻足下与邓将军说士未究,激刺面折,不由中和,出言之责,非所以光祚子孙者也。”充曰:“大丈夫居世,贵行其意,何能远为子孙计哉!”由是见非于贵戚。
迁左中郎将,年八十八,为国三老。安帝常特进见,赐以几杖。卒于家。
缪肜字豫公,汝南召陵人也。少孤,兄弟四人,皆同财业。及各娶妻,诸妇遂求分异,又数有斗争之言。肜深怀愤叹,乃掩户自挝曰:“缪肜,汝修身谨行,学圣人之法,将以齐整风俗,奈何不能正其家乎!”弟及诸妇闻之,悉叩头谢罪,遂更为敦睦之行。
仕县为主簿。时县令被章见考,吏皆畏惧自诬,而肜独证据其事。掠考苦毒,至乃体生虫蛆,因复传换五狱,逾涉四年,令卒以自免。
太守陇西梁湛召为决曹史。安帝初,湛病卒官,肜送丧还陇西。始葬,会西羌反叛,湛妻、子悉避乱它郡,肜独留不去,为起坟冢。乃潜穿井旁以为窟室,昼则隐窜,夜则负士,及贼平而坟已立。其妻、子意肜已死,还见大惊。关西咸称传之,共给车马衣资,肜不受而归乡里。
辟公府,举尤异,迁中牟令。县近京师,多权豪。肜到,诛诸奸吏及托名贵戚宾客者百有余人,威名遂行。卒于官。
陈重字景公,豫章宜春人也。少与同郡雷义为友,俱学《鲁诗》、《颜氏春秋》。太守张云举重孝廉,重以让义,前后十余通记,云不听。义明年举孝廉,重与俱在郎署。
有同署郎负息钱数十万,责主日至,诡求无已,重乃密以钱代还。郎后觉知而厚辞谢之。重曰:“非我之为,将有同姓名者。”终不言惠。又同舍郎有告归宁者,误持邻舍郎绔以去。主疑重所取,重不自申说,而市绔以偿之。后宁丧者归,以绔还主,其事乃显。
重后与义俱拜尚书郎,义代同时人受罪,以此黜退。重见义去,亦以病免。
后举茂才,除细阳令。政有异化,举尤异,当迁为会稽太守,遭姊忧去官。后为司徒所辟,拜侍御史,卒。
雷义字仲公,豫章鄱阳人也。初为郡功曹,尝擢举善人,不伐其功。义尝济人死罪,罪者后以金二斤谢之,义不受。金主伺义不在,默投金于承尘上。后葺理屋宇,乃得之。金主已死,无所复还,义乃以付县曹。
后举孝廉,拜尚书侍郎,有同时郎坐事,当居刑作。义默自表取其罪,以此论司寇。同台郎觉之,委位自上,乞赎义罪。顺帝诏皆除刑。
义归,举茂才,让于陈重,刺史不听,义遂阳狂被发走,不应命。乡里为之语曰:“胶漆自谓坚,不如雷与陈。”三府同时俱辟二人。义遂为守灌谒者。使持节督郡国行风俗,太守令长坐者凡七十人。旋拜侍御史,除南顿令,卒官。
子授,官至苍梧太守。
范冉字史云,陈留外黄人也。少为县小吏,年十八,奉檄迎督邮,冉耻之,乃遁去。到南阳,受业于樊英。又游三辅,就马融通经,历年乃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