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汉书

列传·郑范陈贾张列传

更新时间:2021-02-05 15:06:36

  郑兴 子众 范升 陈元 贾逵 张霸 子楷 楷子陵 陵弟玄

  郑兴字少赣,河南开封人也。少学《公羊春秋》。晚善《左氏传》,遂积精深思,通达其旨,同学者皆师之。天凤中,将门人从刘歆讲正大义,歆美兴才,使撰条例、章句、传诂,及校《三统历》。

  更始立,以司直李松行丞相事,先入长安,松以兴为长史,令还奉迎迁都。更始诸将皆山东人,咸劝留洛阳。兴说更始曰:“陛下起自荆楚,权政未施,一朝建号,而山西雄桀争诛王莽,开关郊迎者,何也?此天下同苦王氏虐政,而思高祖之旧德也。今久不抚之,臣恐百姓离心,盗贼复起矣。《春秋》书‘齐小白入齐’,不称侯,未朝庙故也。今议者欲先定赤眉而后入关,是不识其本而争其末,恐国家之守转在函谷,虽卧洛阳,庸得安枕乎?”更始曰:“朕西决矣。”拜兴为谏议大夫,使安集关西及朔方、凉、益三州,还拜凉州刺史。会天水有反者,攻杀郡守,兴坐免。

  时赤眉入关,东道不通,兴乃西归隗嚣,嚣虚心礼请,而兴耻为之屈,称疾不起。嚣矜己自饰,常以为西伯复作,乃与诸将议自立为王。兴闻而说嚣曰:“《春秋传》云:‘口不道忠信之言为嚣,耳不听五声之和为聋。’间者诸将集会,无乃不道忠信之言;大将军之听,无乃阿而不察乎?昔文王承积德之绪,加之以睿圣,三分天下,尚服事殷。及武王即位,八百诸侯不谋同会,皆曰‘纣可伐矣’,武王以未知天命,还兵待时。高祖征伐累年,犹以沛公行师。今令德虽明,世无宗周之祚,威略虽振,未有高祖之功,而欲举未可之事,昭速祸患,无乃不可乎?惟将军察之。”嚣竟不称王。后遂广置职位,以自尊高。兴复止嚣曰:“夫中郎将、太中大夫、使持节官皆王者之器,非人臣所当制也。孔子曰:‘惟器与名,不可以假人。’不可以假人者,亦不可以假于人也。无益于实,有损于名,非尊上之意也。”嚣病之而止。

  及嚣遣子恂入侍,将行,兴因恂求归葬父母,嚣不听而徙兴舍,益其秩礼。兴入见嚣曰:“前遭赤眉之乱,以将军僚旧,故敢归身明德。幸蒙覆载之恩,复得全其性命。兴闻事亲之道,生事之以礼,死葬之以礼,祭之以礼,奉以周旋,弗敢失坠。今为父母未葬,请乞骸骨,若以增秩徙舍,中更停留,是以亲为饵,无礼甚矣,将军焉用之!”嚣曰:“嚣将不足留故邪?”兴曰:“将军据七郡之地,拥羌胡之众,以戴本朝,德莫厚焉,威莫重焉。居则为专命之使,入必为鼎足之臣。兴,从俗者也,不敢深居屏处,因将军求进,不患不达,因将军求入,何患不亲,此兴之计不逆将军者也。兴业为父母请,不可以已,愿留妻子独归葬,将军又何猜焉?”嚣曰:“幸甚。”促为辨装,遂令与妻子俱东。时建武六年也。

  侍御史杜林先与兴同寓陇右,乃荐之曰:“窃见河南郑兴,执义坚固,敦悦《诗》、《书》,好古博物,见疑不惑,有公孙侨、观射父之德,宜侍帷幄,典职机密。昔张仲在周,燕冀宣王,而诗人悦喜。惟陛下留听少察,以助万分。”乃征为太中大夫。

  明年三月晦,日食。兴因上疏曰:

  《春秋》以天反时为灾,地反物为妖,人反德为乱,乱则妖灾生。往年以来,谪咎连见,意者执事颇有阙焉。案《春秋》‘昭公十七年夏六月甲戌朔,日有食之’。传曰:‘日过分而未至,三辰有灾,于是百官降物,君不举,避移时,乐奏鼓,祝用币,史用辞。’今孟夏,纯乾用事,阴气未作,其灾尤重。夫国无善政,则谪见日月,变咎之来,不可不慎,其要在因人之心,择人处位也。尧知鲧不可用而用之者,是屈己之明,因人之心也。齐桓反政而相管仲,晋文归国而任郤E0 67者,是不私其私,择人处位也。 今公卿大夫多举渔阳太守郭亻及可大司空者,而不以时定,道路流言,咸曰“朝廷欲用功臣”,功臣用则人位谬矣。愿陛下上师唐、虞,下览齐、晋,以成屈己从众之德,以济群臣让善之功。

  夫日月交会,数应在朔,而顷年日食,每多在晦。先时而合,皆月行疾也。日君象而月臣象,君亢急则臣下促迫,故行疾也。今年正月繁霜,自尔以来,率多寒日,此亦急咎之罚。天子贤圣之君,犹慈父之于孝子也。丁宁申戒,欲其反政,故灾变仍见,此乃国之福也。今陛下高明而群臣惶促,宜留思柔克之政,垂意《洪范》之法,博采广谋,纳群下之策。

  书奏,多有所纳。

  帝尝问兴郊祀事,曰:“吾欲以谶断之,何如?”兴对曰:“臣不为谶。”帝怒曰:“卿之不为谶,非之邪?”兴惶恐曰:“臣于书有所未学,而无所非也。”帝意乃解。兴数言政事,依经守义,文章温雅,然以不善谶故不能任。

  九年,使监征南、积弩营于津乡,会征南将军岑彭为刺客所杀,兴领其营,遂与大司马吴汉俱击公孙述。述死,诏兴留屯成都。顷之,侍御史举奏兴奉使私买奴婢,坐左转莲勺令。是时丧乱之余,郡县残荒,兴方欲筑城郭,修礼教以化之,会以事免。

  兴好古学,尤明《左氏》、《周官》,长于历数,自杜林、桓谭、卫宏之属,莫不斟酌焉。世言《左氏》者多祖于兴,而贾逵自传其父业,故有郑、贾之学。兴去莲勺,后遂不复仕,客授阌乡,三公连辟不肯应,卒于家。子众。

  众字仲师。年十二,从父受《左氏春秋》,精力于学,明《三统历》,作《春秋难记条例》,兼通《易》、《诗》,知名于世。建武中,皇太子及山阳王荆,因虎贲中郎将梁松以缣帛聘请众,欲为通义,引籍出入殿中。众谓松曰:“太子储君,无外交之义,汉有旧防,蕃王不宜私通宾客。”遂辞不受。松复风众以“长者意,不可逆”。众曰:“犯禁触罪,不如守正而死。”太子及荆闻而奇之,亦不强也。及梁氏事败,宾客多坐之,惟众不染于辞。

  永平初,辟司空府,以明经给事中,再迁越骑司马,复留给事中。是时北匈奴遣使求和亲。八年,显宗遣众持节使匈奴。众至北庭,虏欲令拜,众不为屈。单于大怒,围守闭之,不与水火,欲胁服众。众拔刀自誓,单于恐而止,乃更发使随众还京师。朝议复欲遣使报之,众上疏谏曰:“臣伏闻北单于所以要致汉使者,欲以离南单于之众,坚三十六国之心也。又当扬汉和亲,夸示邻敌,令西域欲归化者局促狐疑,怀土之人绝望中国耳。汉使既到,便偃蹇自信。若复遣之,虏必自谓得谋,其群臣驳议者不敢复言。如是,南庭动摇,乌桓有离心矣。南单于久居汉地,具知形势,万分离析,旋为边害。今幸有度辽之众扬威北垂,虽勿报答,不敢为患。”帝不从,复遣众。众因上言:“臣前奉使不为匈奴拜,单于恚恨,故遣兵围臣。今复衔命,必见陵折。臣诚不忍持大汉节对氈裘独拜。如令匈奴遂能服臣,将有损大汉之强。”帝不听,众不得已,既行,在路连上书固争之。诏切责众,追还系廷尉,会赦归家。

  其后帝见匈奴来者,问众与单于急礼之状,皆言匈奴中传众意气壮勇,虽苏武不过。乃复召众为军司马,使与虎贲中郎将马廖击车师。至敦煌,拜为中郎将,使护西域。会匈奴胁车师,围戊己校尉,众发兵救之。迁武威太守,谨修边备,虏不敢犯。迁左冯翊,政有名迹。

  建初六年,代邓彪为大司农。是时肃宗议复盐铁官,众谏以为不可。诏数切责,至被奏劾,众执之不移。帝不从,在位以清正称。其后受诏作《春秋删》十九篇。八年,卒官。

  子安世,亦传家业,为长乐,未央厩令。延光中,安帝废太子为济阴王,安世与太常桓焉、太仆来历等共正议谏争。及顺帝立,安世已卒,追赐钱、帛,除子亮为郎。众曾孙公业,自有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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