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月,彭城泗水增长逆流。诏司隶校尉、部刺史曰:"蝗灾为害,水变仍至,五谷不登,人无宿储。其令所伤郡国种芜菁以助人食。"
京师蝗。东海朐山崩。
九月丁卯朔,日有食之。诏曰:"朝政失中,云汉作旱,川灵涌水,蝗螽孽蔓,残我百谷,太阳亏光,饥馑荐臻。其不被害郡县,当为饥馁者储。天下一家,趣不糜烂,则为国宝。其禁郡、国不得卖酒,祠祀裁足。"
太尉胡广免,司徒黄琼为太尉。
闰月,光禄勋尹颂为司徒。
减天下死罪一等,徙边戍。蜀郡李伯诈称宗室,当立为"太初皇帝",伏诛。
冬十一月甲辰,校猎上林苑,遂至函谷关,赐所过道傍年九十以上钱,各有差。
太山、琅邪贼公孙举等反叛,杀长吏。
永寿元年春正月戊申,大赦天下,改元永寿。
二月,司隶、冀州饥,人相食。敕州郡赈给贫弱。若王侯吏民有积谷者,一切貣十分之三,以助禀贷;其百姓吏民者,以见钱雇直。王侯须新租乃偿。
夏四月,白乌见齐国。
六月,洛水溢,坏鸿德苑。南阳大水。司空房植免,太常韩縯为司空。
诏太山、琅琊遇贼者,勿收租、赋,复更、算三年。又诏被水死流失尸骸者,令郡县钩求收葬;及所唐突压溺物故,七岁以上赐钱,人二千。坏败庐舍,亡失谷食,尤贫者禀,人二斛。"
巴郡、益州郡山崩。
秋七月,初置太山、琅邪都尉官。
南匈奴左薁鞬台耆、且渠伯德等叛,寇美稷,安定属国都尉张奂讨除之。
二年春正月,初听中官得行三年服。
二月甲申,东海王臻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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