己未,徙广平王羡为西平王。
秋八月,饮酎高庙,禘祭光武皇帝、孝明皇帝。甲辰,诏曰:"《书》云:'祖考来假',明哲之祀。予末小子,质又菲薄,仰惟先帝烝烝之情,前修禘祭,以尽孝敬。朕得识昭穆之序,寄远祖之思。今年大礼复举,加以先帝之坐,悲伤感怀。乐以迎来,哀以送往,虽祭亡如在,而空虚不知所裁,庶或飨之。岂亡克慎肃雍之臣,辟公之相,皆助朕之依依。今赐公钱四十万,卿半之,及百官执事各有差。"
九月甲戌,幸偃师,东涉卷津,至河内。下诏曰:"车驾行秋稼,观收获,因涉郡界。皆精骑轻行,无它辎重。不得辄修道桥,远离城郭,遣使逢迎,刺探起居,出入前后,以为烦扰。动务省约,但患不能脱粟瓢饮耳。所过欲令贫弱有利,无违诏书。"遂览淇园。己酉,进幸邺,劳飨魏郡守令已下,至于三老、门阑、走卒,赐钱各有差。劳赐常山、赵国吏人,复元氏租赋三岁。辛卯,车驾还宫。诏天下系囚减死一等,勿笞,诣边戍;妻子自随,占著所在;父母同产欲相从者,恣听之;有不到者,皆以乏军兴论。及犯殊死,一切募下蚕室;其女子宫。系囚鬼薪、白粲已上,皆减本罪各一等,输司寇作。亡命赎:死罪入缣二十匹,右趾至髡钳城旦舂十匹,完城旦至司寇三匹,吏人有罪未发觉,诏书到自告者,半入赎。
冬十月癸丑,西巡狩,幸长安。丙辰,祠高庙,遂有事十一陵。遣使者祠太上皇于历年,以中牢祠萧何、霍光。进幸槐里。岐山得铜器,形似酒樽,献之。又获白鹿。帝曰:"上无明天子,下无贤方伯。'人之无良,想怨一方。'斯器亦曷为来哉?"又幸长平,御池阳宫,东至高陵,造舟于泾而还。每所到幸,辄会郡县吏人,劳赐作乐。
十一月,诏劳赐河东守、令、掾以下。
十二月丁亥,车驾还宫。
是岁,京师及郡国螟。
八年春正月壬辰,东平王苍薨。三月辛卯,葬东平宪王,赐銮辂、龙旂。
夏六月,北匈奴大人率众款塞降。
冬十二月甲午,东巡狩,幸陈留、梁国、淮阳、颍阳。戊申,车驾还宫。
诏曰:"《五经》剖判,去圣弥远,章句遗辞,乖疑难正,恐先师微言将遂废绝,非所以重稽古,求道真也。其令群儒选高才生,受学《左氏》、《穀梁春秋》、《古文尚书》、《毛诗》,以扶微学,广异义焉。"
是岁,京师及郡国螟。
元和元年春正月,中山王焉来朝。日南徼外蛮夷献生犀、白雉。
闰月辛丑,济阴王长薨。
二月甲戌,诏曰:"王者八政,以食为本,故古者急耕稼之业,致耒〈耒吕〉之勤,节用储蓄,以备凶灾,是以岁虽不登而人无饥色。自牛疫已来,谷食连少,良由吏教未至,刺史、二千石不以为负。其令郡国募人无田欲徙它界就肥饶者,恣听之。到在所,赐给公田,为雇耕佣,赁种饣尚,贳与田器,勿收租五岁,除算三年。其后欲还本乡者,勿禁。"
夏四月己卯,分东平国,封宪王苍子尚为任城王。
六月辛酉,沛王辅薨。
秋七月丁未,诏曰:"《律》云'惊者唯得榜、苔、立'。又《令丙》,箠长短有数。自往者大狱已来,掠考多酷,钻钻之属,惨苦无极。念其痛毒,怵然动心。《书》曰'鞭作官刑',岂云若此?宜及秋冬理狱,明为其禁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