施公案(繁体)

第五一七回

更新时间:2021-03-13 14:47:13

說罷,便命人將他推下。高飛哪裡就肯承認,只在下面喊道:「大人乃當朝的官長,小人若果為非,情甘領死。實無這個事件,即便將小人打死,也無口供。」說著,矢口否認,絕不供招。

施公心下暗道:「此人雖說出引線,但是全無實據,何能遽爾用刑?」當時問高飛道:「本院不給你個實據,諒汝不甘認罪,且待汝同去見個皂白。」說著,起身帶了人眾,同沛縣知縣鄭昌年,一路到了水塘前面,向著昌年說道:「此案乃貴縣的分內,可向左右村莊田戶百姓借一部水車,將裡面的清水車去,命人到下面踏勘,便可分明。」鄭昌年只得遵命照辦,當時借取水車,忙忙鬧了一日,到了向晚時節,方才將水車盡。

當時早有五六個親兵,跳了下去。眾人用手一摸,齊聲喊道:「下面是塊大石,約有方桌大小,咱們移動它不得。」施公聽說,當又添了數人,下去搬運,只聽」哎喲」一聲,眾人早嚇得搖唇鼓舌,個個驚疑。你道何故?只因眾人到了下面,先將邊圍一摸,好似個石磨一般,每人提定一面,拚力向外一翻,早有個屍骸繩捆索綁,納於下面。施公此時早經看見,向著鄭昌年說道:「這事有了形跡了。」隨命人將屍骸抬上,搭蓋席棚,將他遮住。一面仵作將泥污洗去,露出身形。施公與鄭昌年走到面前,細為一看,卻是個四十以外的中年男子。面上皮膚,雖為泥污模糊,那身材形象上,還看得出。仵作當時如法相驗。停了一會,仵作下面報道:「無名屍骸一具,年約四十以外,生前中毒身亡。胸下有鐵尺傷痕,寬約二分,長約二寸;發根有鐵釘一根,深有五寸;背脊繩索一根,釘死後捆縛所致。」喝罷,施公命鄭昌年填了屍格,發落收殮;然後帶領眾人轉回官衙。不知此事如何破案,且看下回分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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