施公案(繁体)

第四七五回

更新时间:2021-03-13 14:46:30

李賀芳本是個無賴,當時便出去尋了地甲並那班搭檯子訛詐朋友,寫就稟詞,到城內報案。此時劉大成正升早堂,看見一個狀詞,當時展開看道:具稟人李賀芳,年二十八歲,本邑人,為謀弒親夫,迫叩臨驗事:竊民姑母仇李氏,生有一子,名喚仇瑤,茲因娶妻王氏,舉止不端,穢聲四播,不得已,遠出廣東,集資貿易。近以老母在堂,日久未,殊深焦灼。於某日回鄉視親,兼掃祖墓。不意王氏同夫夜睡,私約姦夫,將親夫仇瑤謀害,受斃致命之處,難入呈詞。為此姑母遣民據情投報,叩求青天大老爺,趕速赴鄉,驗明屍身,將王氏訊明,照律懲辦,實為德便。上稟。

劉大成將這呈詞看畢,隨向李賀芳問道:「這案件乃逆倫之事,何以仇李氏不前來具稟呢?」李賀芳道:「仇李氏已年老難行,族下又無他人,惟恐自己前來,仇王氏乘隙逃脫。小人是他的內姪,屬在姑表,理合稟訴。」劉大成見他所言也還覺確當,當時只得傳了通班,帶同仵作、刑房,下鄉而來。到了午後,早已臨報,隨將地甲並鄰舍傳來訊問,皆說:「仇瑤久出是實。至於昨日回來,夜間何故身死,小人等實是不知。」

劉大成道:「你既是鄰舍,人家出了這逆事,也不能置身事外。

李賀芳那稟上說,仇王氏謀弒親夫,但仇王氏這人平時為人如何,爾等應該知道。曉得她姦夫是誰?從實供來,本縣好出捕拿人。」鄰舍道:「小人雖在鄰近,但仇王氏平日實是賢孝無比,大人如不相信,問她婆婆便了。惟有死者傷痕,令人真是奇怪,非大老爺驗後,不得而知。」劉大成見眾人如此言語,又不知傷痕在於何處,即是李賀芳稟上,亦未說明,已是滿腹疑惑。此時,只得將仇李氏並他媳婦提到面前。只見王氏垢面蓬頭,悲苦情形,不堪言狀。雖然有幾分姿色,卻無一點輕狂習氣。到了案前,大哭不止。縣官問了數句,但說道:「小婦人願隨夫死,但夫死之故,實是不明,叩求大老爺判明這緣故,小婦人雖千刀萬剮,亦所不辭。」說罷,便大聲痛哭。又將李氏問了數句,皆說是兒子昨日回來,夜間身死,求大老爺申屈。

縣令此時,只得命衙役如法相驗,才將屍身抬至場上。不知他說出什麼,且看下回分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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