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陸氏道:「卻不知道。」施公又問王李氏道:「你這四兩銀子從何而來?快講。」王李氏道:「委實是表大伯給的。當時婆婆不在面前,丈夫那日還在家,親自見的。」施公道:「你婆婆既不知道,你丈夫又死無對證,本部堂不動刑,你不肯招來。拖下去先掌嘴四十。」差役答應,當即一面打了二十。王李氏仍是不招。施公又命鞭背。差役又將外衣褫下,即一五一十,鞭了二十下背花。王李氏但喊:「冤枉!」並無口供。施公便命且先收監,李卜仁著一並收押。施公退堂。欲知王李氏如何謀害親夫,毒斃幼女,且看下回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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