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书

列传·卷二十七

更新时间:2021-03-04 11:18:30

  儒林

  ◎沈文阿 沈洙 戚衮 郑灼 张崖 陆诩 沈德威 贺德基 全缓

  张讥 顾越 沈不害 王元规

  盖今儒者,本因古之六学,斯则王教之典籍,先圣所以明天道,正人伦,致治 之成法也。秦始皇焚书坑儒,六学自此缺矣。汉武帝立《五经》博士,置弟子员, 设科射策,劝以官禄,其传业者甚众焉。自两汉登贤,咸资经术。魏、晋浮荡,儒 教沦歇,公卿士庶,罕通经业矣。宋、齐之间,国学时复开置。梁武帝开五馆,建 国学,总以《五经》教授,经各置助教云。武帝或纡銮驾,临幸庠序,释奠先师, 躬亲试胄,申之宴语,劳之束帛,济济焉斯盖一代之盛矣。高祖创业开基,承前代 离乱,衣冠殄尽,寇贼未宁,既日不暇给,弗遑劝课。世祖以降,稍置学官,虽博 延生徒,成业盖寡。今之采缀,盖亦梁之遗儒云。

  沈文阿,字国卫,吴兴武康人也。父峻,以儒学闻于梁世,授桂州刺史,不行。 文阿性刚强,有膂力,少习父业,研精章句。祖舅太史叔明、舅王慧兴并通经术, 而文阿颇传之。又博采先儒异同,自为义疏。治《三礼》、《三传》。察孝廉,为 梁临川王国侍郎,累迁兼国子助教、《五经》博士。

  梁简文在东宫,引为学士,深相礼遇,及撰《长春义记》,多使文阿撮异闻以 广之。及侯景寇逆,简文别遣文阿招募士卒,入援京师。城陷,与张乘共保吴兴, 乘败,文阿窜于山野。景素闻其名。求之甚急,文阿穷迫不知所出,登树自缢, 遇有所亲救之,便自投而下,折其左臂。及景平,高祖以文阿州里,表为原乡令, 监江阴郡。

  绍泰元年,入为国子博士,寻领步兵校尉,兼掌仪礼。自太清之乱,台阁故事, 无有存者,文阿父峻,梁武世尝掌朝仪,颇有遗稿,于是斟酌裁撰,礼度皆自之出。 及高祖受禅,文阿辄弃官还武康,高祖大怒,发使往诛之。时文阿宗人沈恪为郡, 请使者宽其死,即面缚锁颈致于高祖,高祖视而笑曰:“腐儒复何为者?”遂赦之。

  高祖崩,文阿与尚书左丞徐陵、中书舍人刘师知等议大行皇帝灵座侠御衣服之 制,语在师知传。及世祖即皇帝位,克日谒庙,尚书右丞庾持奉诏遣博士议其礼。 文阿议曰:

  民物推移,质文殊轨,圣贤因机而立教,王公随时以适宜。夫千人无君,不散 则乱,万乘无主,不危则亡。当隆周之日,公旦叔父,吕、召爪牙,成王在丧,祸 几覆国。是以既葬便有公冠之仪,始殡受麻冕之策。斯盖示天下以有主,虑社稷之 艰难。逮乎末叶纵横,汉承其弊,虽文、景刑厝,而七国连兵。或逾月即尊,或崩 日称诏,此皆有为而为之,非无心于礼制也。今国讳之日,虽抑哀于玺绂之重,犹 未序于君臣之仪。古礼,朝庙退坐正寝,听群臣之政,今皇帝拜庙还,宜御太极殿, 以正南面之尊,此即周康在朝一二臣卫者也。其壤奠之节,周礼以玉作贽,公侯以 圭,子男执璧,此瑞玉也。奠贽既竟,又复致享,天子以璧,王后用琮。秦烧经典, 威仪散灭,叔孙通定礼,尤失前宪,奠贽不圭,致享无帛,公王同璧,鸿胪奏贺。 若此数事,未闻于古,后相沿袭,至梁行之。夫称觞奉寿,家国大庆,四厢雅乐, 歌奏欢欣。今君臣吞哀,万民抑割,岂同于惟新之礼乎?且周康宾称奉圭,无万寿 之献,此则前准明矣。三宿三咤,上宗曰飨,斯盖祭傧受福,宁谓贺酒邪!愚以今 坐正殿,止行荐璧之仪,无贺酒之礼。谨撰谒庙还升正寝、群臣陪荐仪注如别。

  诏可施行。寻迁通直散骑常侍,兼国子博士,领羽林监,仍令于东宫讲《孝经》、 《论语》。天嘉四年卒,时年六十一。诏赠廷尉卿。

  文阿所撰《仪礼》八十馀卷,《经典大义》十八卷,并行于世,诸儒多传其学。

  沈洙,字弘道,吴兴武康人也。祖休稚,梁馀杭令。父山卿,梁国子博士、中 散大夫。洙少方雅好学,不妄交游。治《三礼》、《春秋左氏传》。精识强记, 《五经》章句,诸子史书,问无不答。解巾梁湘东王国左常侍,转中军宣城王限内 参军,板仁威临贺王记室参军,迁尚书祠部郎中,时年盖二十馀。大同中,学者多 涉猎文史,不为章句,而洙独积思经术,吴郡硃异、会稽贺琛甚嘉之。及异、琛于 士林馆讲制旨义,常使洙为都讲。侯景之乱,洙窜于临安,时世祖在焉,亲就习业。 及高祖入辅,除国子博士,与沈文阿同掌仪礼。

  高祖受禅,加员外散骑常侍,历扬州别驾从事史、大匠卿。有司奏前宁远将军、 建康令沈孝轨门生陈三儿牒称主人翁灵柩在周,主人奉使关内,因欲迎丧,久而未 返。此月晦即是再周,主人弟息见在此者,为至月末除灵,内外即吉?为待主人还 情礼申竟?以事谘左丞江德藻,德藻议:“王卫军云:‘久丧不葬,唯主人不变, 其馀亲各终月数而除。’此盖引《礼》文论在家内有事故未得葬者耳。孝轨既在异 域,虽已迎丧,还期无指,诸弟若遂不除,永绝婚嫁,此于人情,或为未允。中原 沦陷已后,理有事例,宜谘沈常侍详议。”洙议曰:“礼有变正,又有从宜。《礼 小记》云:‘久而不葬者,唯主丧者不除,其馀以麻终月数者除丧则已。’《注》 云:‘其馀谓傍亲。’如郑所解,众子皆应不除,王卫军所引,此盖礼之正也。但 魏氏东关之役,既失亡尸柩,葬礼无期,议以为礼无终身之丧,故制使除服。晋氏 丧乱,或死于虏庭,无由迎殡,江左故复申明其制。李胤之祖,王华之父,并存亡 不测,其子制服依时释縗,此并变礼之宜也。孝轨虽因奉使便欲迎丧,而戎狄难亲, 还期未克。愚谓宜依东关故事,在此国内者,并应释除縗麻,毁灵附祭,若丧柩得 还,别行改葬之礼。自天下寇乱,西朝倾覆,流播绝域,情礼莫申,若此之徒,谅 非一二,宁可丧期无数,而弗除衰服,朝庭自应为之限制,以义断恩,通访博识, 折之礼衷。”德藻依洙议,奏可。

  世祖即位,迁通直散骑常侍,侍东宫读。寻兼尚书左丞,领扬州大中正,迁光 禄卿,侍读如故。废帝嗣位,重为通直散骑常侍,兼尚书左丞。迁戎昭将军、轻车 衡阳王长史,行府国事,带琅邪、彭城二郡丞。梁代旧律,测囚之法,日一上,起 自晡鼓,尽于二更。及比部郎范泉删定律令,以旧法测立时久,非人所堪,分其刻 数,日再上。廷尉以为新制过轻,请集八座丞郎并祭酒孔奂、行事沈洙五舍人会尚 书省详议。时高宗录尚书,集众议之,都官尚书周弘正曰:“未知狱所测人,有几 人款?几人不款?须前责取人名及数并其罪目,然后更集。”得廷尉监沈仲由列称, 别制已后,有寿羽儿一人坐杀寿慧,刘磊渴等八人坐偷马仗家口渡北,依法测之, 限讫不款。刘道朔坐犯七改偷,依法测立,首尾二日而款。陈法满坐被使封藏、阿 法受钱,未及上而款。弘正议曰:“凡小大之狱,必应以情,正言依准五听,验其 虚实,岂可全恣考掠,以判刑罪。且测人时节,本非古制,近代已来,方有此法。 起自晡鼓,迄于二更,岂是常人所能堪忍?所以重械之下,危堕之上,无人不服, 诬枉者多。朝晚二时,同等刻数,进退而求,于事为衷。若谓小促前期,致实罪不 伏,如复时节延长,则无愆妄款。且人之所堪,既有强弱,人之立意,固亦多途。 至如贯高榜笞刺爇,身无完者,戴就熏针并极,困笃不移,岂关时刻长短,掠测优 劣?夫与杀不辜,宁失不经,罪疑惟轻,功疑惟重,斯则古之圣王,垂此明法。愚 谓依范泉著制,于事为允。”舍人盛权议曰:“比部范泉新制,尚书周弘正明议, 咸允《虞书》惟轻之旨,《殷颂》敷正之言。窃寻廷尉监沈仲由等列新制以后,凡 有狱十一人,其所测者十人,款者唯一。愚谓染罪之囚,狱官宜明加辩析,穷考事 理。若罪有可疑,自宜启审分判,幸无滥测;若罪有实验,乃可启审测立;此则枉 直有分,刑宥斯理。范泉今牒述《汉律》,云‘死罪及除名,罪证明白,考掠已至, 而抵隐不服者,处当列上’。杜预注云‘处当,证验明白之状,列其抵隐之意’。 窃寻旧制深峻,百中不款者一,新制宽优,十中不款者九,参会两文,宽猛实异, 处当列上,未见厘革。愚谓宜付典法,更详‘处当列上’之文。”洙议曰:“夜中 测立,缓急易欺,兼用昼漏,于事为允。但漏刻赊促,今古不同,《汉书·律历》, 何承天、祖冲之、釭之父子《漏经》,并自关鼓至下鼓,自晡鼓至关鼓,皆十三刻, 冬夏四时不异。若其日有长短,分在中时前后。今用梁末改漏,下鼓之后,分其短 长,夏至之日,各十七刻,冬至之日,各十二刻。伏承命旨,刻同勒令,检一日之 刻乃同,而四时之用不等,廷尉今牒,以时刻短促,致罪人不款。愚意愿去夜测之 昧,从昼漏之明,斟酌今古之间,参会二漏之义,舍秋冬之少刻,从夏日之长晷, 不问寒暑,并依今之夏至,朝夕上测,各十七刻。比之古漏,则一上多昔四刻,即 用今漏,则冬至多五刻。虽冬至之时,数刻侵夜,正是少日,于事非疑。庶罪人不 以漏短而为捍,狱囚无以在夜而致诬,求之鄙意,窃谓允合。”众议以为宜依范泉 前制,高宗曰:“沈长史议得中,宜更博议。”左丞宗元饶议曰:“窃寻沈议非顿 异范,正是欲使四时均其刻数,兼斟酌其佳,以会优剧。即同牒请写还删定曹详改 前制。”高宗依事施行。

  洙以太建元年卒,时年五十二。

  戚衮,字公文,吴郡盐官人也。祖显,齐给事中。父霸,梁临贺王府中兵参军。 衮少聪慧,游学京都,受《三礼》于国子助教刘文绍,一二年中,大义略备。年十 九,梁武帝敕策《孔子正言》并《周礼》、《礼记》义,衮对高第。仍除扬州祭酒 从事史。

  就国子博士宋怀方质《仪礼》义,怀方北人,自魏携《仪礼》、《礼记》疏, 秘惜不传,及将亡,谓家人曰:“吾死后,戚生若赴,便以《仪礼》、《礼记》义 本付之,若其不来,即宜随尸而殡。”其为儒者推许如此。寻兼太学博士。

  梁简文在东宫,召衮讲论。又尝置宴集玄儒之士,先命道学互相质难,次令中 庶子徐摛驰骋大义,间以剧谈。摛辞辩纵横,难以答抗,诸人慑气,皆失次序。衮 时骋义,摛与往复,衮精采自若,对答如流,简文深加叹赏。寻除员外散骑侍郎, 又迁员外散骑常侍。敬帝承制,出为江州长史,仍随沈泰镇南豫州。泰之奔齐也, 逼衮俱行,后自鄴下遁还。又随程文季北伐,吕梁军败,衮没于周,久之得归。仍 兼国子助教,除中卫始兴王府录事参军。太建十三年卒,时年六十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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