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书

列传·卷二十四

更新时间:2021-03-04 11:18:10

  萧济 陆琼 子从典 顾野王 傅縡 章华

  萧济,字孝康,东海兰陵人也。少好学,博通经史,谘梁武帝《左氏》疑义三 十馀条,尚书仆射范阳张缵、太常卿南阳刘之遴并与济讨论,缵等莫能抗对。解褐 梁秘书郎,迁太子舍人。预平侯景之功,封松阳县侯,邑五百户。

  及高祖作镇徐方,以济为明威将军、征北长史。承圣二年,征为中书侍郎,转 通直散骑常侍。世祖为会稽太守,又以济为宣毅府长史,迁司徒左长史。世祖即位, 授侍中。寻迁太府卿,丁所生母忧,不拜。济毘佐二主,恩遇甚笃,赏赐加于凡等。 历守兰陵、阳羡、临津、临安等郡,所在皆著声绩。太建初,入为五兵尚书,与左 仆射徐陵、特进周弘正、度支尚书王瑒、散骑常侍袁宪俱侍东宫。复为司徒长史。 寻授度支尚书,领羽林监。迁国子祭酒,领羽林如故。加金紫光禄大夫,兼安德宫 卫尉。寻迁仁威将军、扬州长史。高宗尝敕取扬州曹事,躬自省览,见济条理详悉, 文无滞害,乃顾谓左右曰:“我本期萧长史长于经传,不言精练繁剧,乃至于此。” 迁祠部尚书,加给事中,复为金紫光禄大夫。未拜而卒,时年六十六。诏赠本官, 官给丧事。

  陆琼,字伯玉,吴郡吴人也。祖完,梁琅邪、彭城二郡丞。父云公,梁给事黄 门侍郎,掌著作。琼幼聪惠有思理,六岁为五言诗,颇有词采。大同末,云公受梁 武帝诏校定《棋品》,到溉、硃异以下并集。琼时年八岁,于客前覆局,由是京师 号曰神童。异言之武帝,有敕召见,琼风神警亮,进退详审,帝甚异之。十一,丁 父忧,毁瘠有至性,从祖襄叹曰:“此儿必荷门基,所谓一不为少。”及侯景作逆, 携母避地于县之西乡,勤苦读书,昼夜无怠,遂博学,善属文。

  永定中,州举秀才。天嘉元年,为宁远始兴王府法曹行参军。寻以本官兼尚书 外兵郎,以文学转兼殿中郎,满岁为真。琼素有令名,深为世祖所赏。及讨周迪、 陈宝应等,都官符及诸大手笔,并中敕付琼。迁新安王文学,掌东宫管记。及高宗 为司徒,妙简僚佐,吏部尚书徐陵荐琼于高宗曰:“新安王文学陆琼,见识优敏, 文史足用,进居郎署,岁月过淹,左西掾缺,允膺兹选,阶次小逾,其屈滞已积。” 乃除司徒左西掾。寻兼通直散骑常侍,聘齐。

  太建元年,重以本官掌东宫管记。除太子庶子,兼通事舍人。转中书侍郎、太 子家令。长沙王为江州刺史,不循法度,高宗以王年少,授琼长史,行江州府国事, 带寻阳太守。琼以母老,不欲远出,太子亦固请留之,遂不行。累迁给事黄门侍郎, 领羽林监。转太子中庶子,领步兵校尉。又领大著作,撰国史。

  后主即位。直中书省,掌诏诰。俄授散骑常侍,兼度支尚书,领扬州大中正。 至德元年,除度支尚书,参掌诏诰,并判廷尉、建康二狱事。初,琼父云公奉梁武 帝敕撰《嘉瑞记》,琼述其旨而续焉,自永定讫于至德,勒成一家之言。迁吏部尚 书,著作如故。琼详练谱谍,雅鉴人伦,先是,吏部尚书宗元饶卒,右仆射袁宪举 琼,高宗未之用也,至是居之,号为称职,后主甚委任焉。

  琼性谦俭,不自封植,虽位望日隆,而执志愈下。园池室宇,无所改作,车马 衣服,不尚鲜华,四时禄俸,皆散之宗族,家无馀财。暮年深怀止足,思避权要, 恒谢病不视事。俄丁母忧,去职。初,琼之侍东宫也,母随在官舍,后主赏赐优厚。 及丧柩还乡,诏加赙赠,并遣谒者黄长贵持册奠祭,后主又自制志铭,朝野荣之。 琼哀慕过毁,以至德四年卒,时年五十,诏赠领军将军,官给丧事。有集二十卷行 于世。长子从宜,仕至武昌王文学。

  第三子从典,字由仪。幼而聪敏。八岁,读沈约集,见回文研铭,从典援笔拟 之,便有佳致。年十三,作《柳赋》,其词其美。琼时为东宫管记,宫僚并一时俊 伟,琼示以此赋,咸奇其异才。从父瑜特所赏爱,及瑜将终,家中坟籍皆付从典, 从典乃集瑜文为十卷,仍制集序,其文甚工。

  从典笃好学业,博涉群书,于《班史》尤所属意。年十五,本州举秀才。解褐 著作佐郎,转太子舍人。时后主赐仆射江总并其父琼诗,总命从典为谢启,俄顷便 就,文华理畅,总甚异焉。寻授信义王文学,转太子洗马。又迁司徒左西掾,兼东 宫学士。丁父忧去职。寻起为德教学士,固辞不就,后主敕留一员,以待从典。俄 属金陵沦没,随例迁关右。仕隋为给事郎,兼东宫学士。又除著作佐郎。右仆射杨 素奏从典续司马迁《史记》迄于隋,其书未就。值隋末丧乱,寓居南阳郡,以疾卒, 时年五十七。

  顾野王,字希冯,吴郡吴人也。祖子乔,梁东中郎武陵王府参军事。父亘, 信威临贺王记室,兼本郡五官掾,以儒术知名。野王幼好学。七岁,读《五经》, 略知大旨。九岁能属文,尝制《日赋》,领军硃异见而奇之。年十二,随父之建安, 撰《建安地记》二篇。长而遍观经史,精记嘿识,天文地理、蓍龟占候、虫篆奇字, 无所不通。梁大同四年,除太学博士。迁中领军临贺王府记室参军。宣城王为扬州 刺史,野王及琅邪王褒并为宾客,王甚爱其才。野王又好丹青,善图写,王于东府 起斋,乃令野王画古贤,命王褒书赞,时人称为二绝。

  及侯景之乱,野王丁父忧,归本郡,乃召募乡党数百人,随义军援京邑。野王 体素清羸,裁长六尺,又居丧过毁,殆不胜衣,及杖戈被甲,陈君臣之义,逆顺之 理,抗辞作色,见者莫不壮之。京城陷,野王逃会稽,寻往东阳,与刘归义合军据 城拒贼。侯景平,太尉王僧辩深嘉之,使监海盐县。

  高祖作宰,为金威将军、安东临川王府记室参军,寻转府谘议参军。天嘉元年, 敕补撰史学士,寻加招远将军。光大元年,除镇东鄱阳王谘议参军。太建二年,迁 国子博士。后主在东宫,野王兼东宫管记,本官如故。六年,除太子率更令,寻领 大著作,掌国史,知梁史事,兼东宫通事舍人。时宫僚有济阳江总,吴国陆琼,北 地傅縡,吴兴姚察,并以才学显著,论者推重焉。迁黄门侍郎,光禄卿,知五礼事, 馀官并如故。十三年卒,时年六十三。诏赠秘书监。至德二年,又赠右卫将军。

  野王少以笃学至性知名,在物无过辞失色,观其容貌,似不能言,及其励精力 行,皆人所莫及。第三弟充国早卒,野王抚养孤幼,恩义甚厚。其所撰著《玉篇》 三十卷,《舆地志》三十卷,《符瑞图》十卷,《顾氏谱传》十卷,《分野枢要》 一卷,《续洞冥纪》一卷,《玄象表》一卷,并行于世。又撰《通史要略》一百卷, 《国史纪传》二百卷,未就而卒。有文集二十卷。

  傅縡,字宜事,北地灵州人也。父彝,梁临沂令。縡幼聪敏,七岁诵古诗赋至 十馀万言。长好学,能属文。梁太清末,携母南奔避难,俄丁母忧,在兵乱之中, 居丧尽礼,哀毁骨立,士友以此称之。后依湘州刺史萧循,循颇好士,广集坟籍, 縡肆志寻阅,因博通群书。王琳闻其名,引为府记室。琳败,随琳将孙瑒还都。时 世祖使颜晃赐瑒杂物,瑒托縡启谢,词理优洽,文无加点,晃还言之世祖,寻召为 撰史学士。除司空府记室参军,迁骠骑安成王中记室,撰史如故。

  縡笃信佛教,从兴皇惠朗法师受《三论》,尽通其学。时有大心暠法师著《无 诤论》以诋之,縡乃为《明道论》,用释其难。其略曰:

  《无诤论》言:比有弘《三论》者,雷同诃诋,恣言罪状,历毁诸师,非斥众 学,论中道而执偏心,语忘怀而竞独胜,方学数论,更为仇敌,仇敌既构,诤斗大 生,以此之心,而成罪业,罪业不止,岂不重增生死,大苦聚集?答曰:《三论》 之兴,为日久矣。龙树创其源,除内学之偏见,提婆扬其旨,荡外道之邪执。欲使 大化流而不拥,玄风阐而无坠。其言旷,其意远,其道博,其流深。斯固龙象之腾 骧,鲲鹏之抟运。蹇乘决羽,岂能觖望其间哉?顷代浇薄,时无旷士,苟习小学, 以化蒙心,渐染成俗,遂迷正路,唯竞穿凿,各肆营造,枝叶徒繁,本源日翳,一 师解释,复异一师,更改旧宗,各立新意,同学之中,取寤复别,如是展转,添糅 倍多。总而用之,心无的准;择而行之,何者为正?岂不浑沌伤窍,嘉树弊牙?虽 复人说非马,家握灵蛇,以无当之卮,同画地之饼矣。其于失道,不亦宜乎?摄山 之学,则不如是。守一遵本,无改作之过;约文申意,杜臆断之情。言无预说,理 非宿构。睹缘尔乃应,见敌然后动。纵横络驿,忽恍杳冥。或弥纶而不穷。或消散 而无所。焕乎有文章,踪朕不可得;深乎不可量,即事而非远。凡相酬对,随理详 核。有何嫉诈,干犯诸师?且诸师所说,为是可毁?为不可毁?若可毁者,毁故为 衰;若不可毁,毁自不及。法师何独蔽护不听毁乎?且教有大小,备在圣诰,大乘 之文,则指斥小道。今弘大法,宁得不言大乘之意耶?斯则褒贬之事,从弘放学; 与夺之辞,依经议论。何得见佛说而信顺,在我语而忤逆?无诤平等心如是耶?且 忿恚烦恼,凡夫恒性,失理之徒,率皆有此。岂可以三修未惬,六师怀恨,而蕴涅 槃妙法,永不宣扬?但冀其忿愤之心既极,恬淡之寤自成耳。人面不同,其心亦异, 或有辞意相反,或有心口相符。岂得必谓他人说中道而心偏执,己行无诤,外不违 而内平等?仇敌斗讼,岂我事焉;罪业聚集,斗诤者所畏耳。

  《无诤论》言:摄山大师诱进化导,则不如此,即习行于无诤者也。导悟之德 既往,淳一之风已浇,竞胜之心,阿毁之曲,盛于兹矣。吾愿息诤以通道,让胜以 忘德。何必排拂异家,生其恚怒者乎?若以中道之心行于《成实》,亦能不诤;若 以偏著之心说于《中论》,亦得有诤。固知诤与不诤,偏在一法。答曰:摄山大师 实无诤矣,但法师所赏,未衷其节。彼静守幽谷,寂尔无为,凡有训勉,莫匪同志, 从容语嘿,物无间然,故其意虽深,其言甚约。今之敷畅,地势不然。处王城之隅, 居聚落之内,呼吸顾望之客,脣吻纵横之士,奋锋颖,励羽翼,明目张胆,被坚执 锐,聘异家,衒别解,窥伺间隙,邀冀长短,与相酬对,捔其轻重,岂得默默无言, 唯唯应命?必须掎摭同异,发擿玼瑕,忘身而弘道,忤俗而通教,以此为病,益知 未达。若令大师当此之地,亦何必默己,而为法师所贵耶?法师又言:“吾愿息诤 以通道,让胜以忘德。”道德之事,不止在诤与不诤,让与不让也。此语直是人间 所重,法师慕而言之,竟未知胜若为可让也。若他人道高,则自胜不劳让矣;他人 道劣,则虽让而无益矣。欲让之辞,将非虚设?中道之心,无处不可。《成实三论》, 何事致乖?但须息守株之解,除胶柱之意,是事皆中也。来旨言“诤与不诤,偏在 一法”。何为独褒无诤耶?讵非矛盾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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