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安寨,在州西南一百六十里。
长阳寨,在州西九十五里。
麻溪寨,在州西一百三十五里。
汉流寨,在州西南二百二十里。
巴山寨,在州西南一百八十里。
长乐寨,在州西南一百二十里。
鱼羊寨,在州西南三百一十七里。
梅字亚寨,在州西南三百四十里。
荆湖南路潭州长沙郡,古三苗国,秦置长沙郡,以统湘川,南通岭峤,控带溪洞,历代号为重镇。隋建州;唐初为都督府,寻置观察团练使,督湘中七郡;宋领武安节度。其地东至袁州界二百五十里,北至岳州二百七十里,西南至邵州四百七十里,西至鼎州三百七十里,南至衡州五百里。今置荆湖南路兵马钤辖以下兵官,州为治所,领八州监,其捍溪洞者,潭及全邵衡永道桂阳而巳。凡州兵及遣兵更戍外,更领土军、弩手、义军土丁五千一百五十八人。今之长沙府是也。
寨一:
宁乡县七星寨,在宁乡县地,控梅山洞口,太平兴国中置,以制蛮獠。
全州,治清湘县,南扼邕桂之路,晋天福中,马希范奏置州。西襟带溪洞,设峡口七寨御之,管土丁弩手四百人。咸平中,知州钱洛请招诱溪洞酋豪,真宗曰:西南蛮,惟全州一境久已安静,不必以虚名生事。不许。东至永州一百三十里,西至桂州二百五十里,西南溪洞至叙州水陆六千八百里,北至邵州三百三十里。今之全州,属桂林府。
寨七:
全西溪洞,有栗氏率,常杀掠吏民。雍熙中置五寨御之,不能止。知州柳开遗以衣帽等物招谕,栗氏五酋长俱出听命,皆补全州上佐。作时鉴一篇,刻石诫之,至今服从。
峡口寨,在羊状洞口,东至州三十里。
香烟寨,南至禄塘寨三十五里,北至石家源五里。
羊状寨,东至峡口寨二十里,西南至小洞二十里。
磨石寨,南至桂府大通虚十五里,北至获源寨四十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