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以十人敌一,则围之;五人敌一,则三人攻之,二人为奇伏。
凡兵方战,其跳荡、奇兵、马军等队,即须量抽人马当之,仍于队内抽捉马人。
凡彼我相敌,以地利阻之;不得地利,以阴伏阻之;又不得,则并力偏攻。
凡料敌,战地若便利则守,不则去。若未得战地,虽见利不可就之。
凡背山战,宜藏军,少少诱之,入伏攻之。
凡背水战,步军当冲,马军为翼,步军后排营,有利则前战,无利浅进。
凡军前有水陷我,则据高以待之,候贼至陷中,即击。若贼不来,则设伏退军诱之。
凡驻军结阵,不得包原隰险阻在内。
凡前有深草,我则缓行以待之。候贼来入草,则焚之;贼若守不进,我则迂路攻之。
凡粮道易绝,虽有大利,不宜深入。
不得远追。审知贼势散乱,然后追袭。其驻队不得辄动。如追袭,败贼势败乱,然后追袭败贼,以收军,其举枪、卷旗一依教法(如营不牢固,无险可恃,即军中量一两队克驻队,令坚营垒。若营牢固,不要防守,其驻队亦不须出战)。
若敌人恃险,因山布阵,不得横列,兵士分立,则宜为立(或作坚)阵法。其法:弩手、弓手与战锋队相间,引前,驻队两边相翼。布阵既定,诸军听角声展旗簇队。看大将黄旗向敌亚,鼓声动,诸军弩手、弓手及战锋队各令人捉马,一时笼枪大呼,齐入。若弩手、弓手、战锋等队排此回还,即跳荡、奇兵再入。如见黄旗却立木亚,及闻击钲声乃止。膊上架枪,引还,各于旧处排立。如闻角声,即卷幡簇队,如便放。若更听鼓声、角声,依军次还营。此出战布兵之大率也,其便宜变易,则扌每诸阵之法。
凡军行,遇敌,既缩为方阵待战(大阵具军行次门)。敌人或击我前,或击我后,进止未得者,其阵中间充,忌断绝,须速令总管部落逐方面兵相承勿断也。
凡兵出战,每营跳荡、马军队、战锋、战驻队等分为五等,各有将领。出时先用某等兵出战,若续者益兵,则更令一等进。如此至尽五等。辎重队不得辄用。
凡兵,每队有队头,兵须队头前引则战。次立执旗;次立左亻兼旗,在左;右亻兼旗,在右;次则队兵,分作五行,在亻兼旗后左右均立。第一行战锋七人,第二行八人,第三行九人,第四行十人,第五行十一人。五行皆解镫布列为队也。
队皆以副队头一人执刀押后,观兵士不入阵者,斩。
凡前无虏掠,粮不支月,不宜深入。
凡暴寒、暴暑,虽见大利,不宜进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