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峰通考

正官格

更新时间:2021-03-04 10:46:19

  楠曰:正官者,何以言之?盖以阳见阴,阴见阳,故曰一阴一阳之谓道,如人之一夫一妇之有配对也。何以谓之官?盖官者答也。如人焉,必须官管,然后循规蹈矩,居仁由义,不敢放逸为非,故为制我身主之宫也。然月令提纲之官,若我之本府太守本县之令尹也。但当服其管,则岂能用之。故凡月上官星,世无用官之理,如此将如取用?但或止有官星一点,日主又旺,则官星轻而日主弱,运行官旺最为奇。譬如府县官,是我之主也。今主人弱也。当以财生之,行官运以助之。若行印运,则又泄弱官星之气。若官星犯重,日主根弱,克制日干太重,则不曰官星,而曰七杀也。七杀克身,则伤官食神,以制其官杀也。大抵用月上官星,要官旺,官旺方好取用。要官星有病,各因病而药之,官旺官多,喜食神以制去之,官星气弱,喜财神以生之,官旺之运以助之。若日干官星二者,纯和无病,俱是平常人也。若岁日时上虚官,用之十有九贵。然官为扶身之本,夫人非官,则放于礼法之外,故官星不宜破损,而亦不可用也。惟官星太弱太旺,方为有病,因其病而药之,斯可作为用神而论祸福也。

  《继善篇》云:有官有印无破,作廊庙之材。

  楠曰:旧洋谓有官有印,乃杂气所藏官印也,牵强不可从。或曰:有官有印,盖言人命中有官星印绶双全者,更无刑冲破害之物,破伤官印贵气之物,则官生印,印生身,其人必是廊庙栋梁之大材。此说可从。盖乙生辛月,丁生亥月,己生寅月,辛癸生巳月,皆官印两全,何必拘于杂气两全乎。况杂气喜冲破,谓之无冲可乎?

  古歌云:正气官星月上推,无冲无破始为奇。中年岁运来相助,将相公侯总可为。

  补曰:正气官星,谓阳见阴、阴见阳,如六甲日生酉月、六乙日生申巳月、六丙日生子月、六丁日生亥日之类,乃月正官也。柱中无冲刑破害,功名显达,始为奇特,下文云“登科甲第,官星临无破之宫”是也。中年岁运遇财星印绶,身旺之助。更无刑伤杀杂,则台阁可登。古歌云“官印相生临岁运,玉堂金马作朝臣”是也。

  司马季主云:真官时遇,早登金紫之封。

  补曰:真官时遇,谓真正官星,遇于生时,正《渊源》所谓时土正官格是也,必早得腰金衣紫之贵。解时作月令之时,非生时之时。又于时正官格,删而去之,则非也。若以此时遇为月令之时,则《喜忌篇》云:“偏官时遇,造微论之时”,遇官星生旺位,亦可谓令之时乎?牵强不可从。

  强都宪造 辛未 乙未 丁未 辛亥

  亥中壬水,为丁火正官,则真官为主时之遇也,有准矣。

  《通明赋》云:禄得天时,奇花生于金带。

  补曰:禄得天时,乃时干得正官,而且见其言之禄,必有奇花金带之荣贵。与上文大同而小异。解谓禄马为官,则是为天时即干,则泛而不切。曰天下,则年月亦在其中矣,于时干,则隐而晦矣。

  都御史造 癸未 乙卯 丙子 癸巳

  此造时干,以癸水为官,而建禄于子,官印相生,则天时为时干,不可泛言天干也明矣。

  甲午 丁丑 壬辰 乙巳    宜黄县刘景八公富命生生活巳格

  楠曰:壬生丑日水源深,叠叠财官共拱临。水入巽官寻贵格,陶朱之富异乎人。

  壬水生临丑月,水寓根源,四柱财官七杀太旺,此造本难寻究。盖得巳时,水入巽宫,合起金局,盖壬水能生甲乙木也。甲乙木不生丙丁火也。且四柱纯粹,并无间隔,上下相亲,正作生生不巳格看。所以行东南西北俱美,宜邑第一富人也。寿高五福,盖得时上有庚金印星也。

  癸卯 甲子 乙巳 癸未    富夫女克制克星格

  楠曰:乙未逢庚便作夫,伤庚丙火气盈余。火神未上重相见,见火伤庚寿必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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