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史

志·卷十二

更新时间:2021-03-04 09:49:37

  求次气:

  加大余十五,小余八千六百二十六,小分五。小分满六从小余,小余满纪法从大余,命如前,次气日也。

  求土王用事:

  加冬至大余二十七,小余万五千五百二十八,季冬土用事日也。又加大余九十一,小余万二千二百七十,次土用事日也。

  推没术:

  以九十乘冬至小余,以减没分,满没法为日,不尽为日余,命日以冬至,算外,没日也。

  求次没:

  加日六十九,日余三万四千四百四十二,余满没法从日,次没日也。日余尽为灭。

  推日所在度术:

  以纪法乘朔积日为度实,周天去之,余满纪法为积度,不尽为度余。命以虚一,次宿除之,算外,天正十一月朔夜半日所在度也。

  求次月:

  大月加度三十,小月加度二十九,入虚去度分。

  求行分:

  以小分法除度余,所得为行分,不尽为小分,小分满法从行分,行分满法从度。

  求次日:

  加一度。入虚去行分六,小分百四十七。

  推月所在度术:

  以朔小余乘百二十四为度余,又以朔小余乘八百六十为微分,微分满月法从度余,度余满纪法为度。以减朔夜半日所在,则月所在度。

上一页 下一页

上一篇:志·卷十一

下一篇:志·卷十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