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史

志·卷十二

更新时间:2021-03-04 09:49:37

  ◎历象志上

  辽以幽、营立国,礼乐制度,规模日完,授历颁朔二百余年。今奉诏修辽史,体与宋、金似,其《大明历》不可少也。历书法禁不可得,求《大明历》元,得祖冲之法于外史。冲之之法,辽历之所从出也欤?国朝亦尝因之。以冲之法算,而至于辽更历之年,以起元数,是盖辽《大明历》。辽历因是固可补,然弗之补,史贵阙文也。外史纪其法,司天存其职,《辽史》志是足矣。作《历象志》。

  历

  大同元年,太宗皇帝自晋汴京收百司僚属伎术历象,迁于中京,辽始有历。先是,梁、唐仍用景福《崇玄历》。晋天福四年,司天监马重绩奏上《乙未元历》,号《调元历》,太宗所收天汴是也。穆宗应历十一年,司天王白、李正等进历,盖《乙未元历》也。圣宗统和十二年,可汗州刺史贾俊进新历,则《大明历》是也。高丽所志《大辽古今录》称统和十二年始颁正朔改历,验矣。《大明历》本宋祖冲之法,具见沈约《宋书》。具如左。

  宋武帝大明六年,祖冲之上《甲子元历》法,未及施用,因名《大明历》。

  上元甲子至宋大明七年癸卯,五万一千九百三十九年算外。

  元法:五十九万二千三百六十五。

  纪法:三万九千四百九十一。

  章岁:三百九十一。

  章月:四千八百三十六。

  章闰:一百四十四。

  闰法:十二。

  月法:十一万六千三百二十一。

  日法:三千九百三十九。

  余数:二十万七千四十四。

  岁余:九千五百八十九。

  没分:三百六十万五千九百五十一。

  没法:五万一千七百六十一。

下一页

上一篇:志·卷十一

下一篇:志·卷十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