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齐书

列传·卷二十八

更新时间:2021-03-04 09:32:52

  十年,太史奏云:“今年当除旧布新。”文宣谓韶曰:“汉光武何故中兴?” 韶曰:“为诛诸刘不尽。”于是乃诛诸元以厌之。遂以五月诛元世哲、景武等二十 五家,馀十九家并禁止之。韶幽于京畿地牢,绝食,啖衣袖而死。及七月,大诛元 氏,自昭成已下并无遗焉。或父祖为王,或身常贵显,或兄弟强壮,皆斩东市。其 婴儿投于空中,承之以槊。前后死者凡七百二十一人,悉投尸漳水,剖鱼多得爪甲, 都下为之久不食鱼。

  赞曰:元氏蕃炽,冯兹庆灵。道随终运,命偶淫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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