梁书

列传·卷四十八

更新时间:2021-03-04 09:05:21

  问曰:“凡圣之殊,形器不一,可也。圣人员极,理无有二;而丘、旦殊姿, 汤、文异状,神不侔色,于此益明矣。”答曰:“圣同于心器,形不必同也,犹马 殊毛而齐逸,玉异色而均美。是以晋棘、荆和,等价连城;骅骝、騄骊,俱致千里。”

  问曰:“形神不二,既闻之矣,形谢神灭,理固宜然。敢问经云‘为之宗庙, 以鬼飨之’,何谓也?”答曰:“圣人之教然也。所以弭孝子之心,而厉偷薄之意, 神而明之,此之谓矣。”

  问曰:“伯有被甲,彭生豕见,坟素著其事,宁是设教而已邪?”答曰:“妖 怪茫茫,或存或亡,强死者众,不皆为鬼。彭生、伯有,何独能然;乍为人豕,未 必齐、郑之公子也。”

  问曰:“《易》称‘故知鬼神之情状,与天地相似而不违’。又曰:‘载鬼一 车。’其义云何?”答曰:“有禽焉,有兽焉,飞走之别也;有人焉,有鬼焉,幽 明之别也。人灭而为鬼,鬼灭而为人,则未之知也。”

  问曰:“知此神灭,有何利用邪?”答曰:“浮屠害政,桑门蠹俗。风惊雾起, 驰荡不休。吾哀其弊,思拯其溺。夫竭财以赴僧,破产以趋佛,而不恤亲戚,不怜 穷匮者何?良由厚我之情深,济物之意浅。是以圭撮涉于贫友,吝情动于颜色;千 钟委于富僧,欢意畅于容发。岂不以僧有多稌之期,友无遗秉之报,务施阙于周急, 归德必于在己。又惑以茫昧之言,惧以阿鼻之苦,诱以虚诞之辞,欣以兜率之乐。 故舍逢掖,袭横衣,废俎豆,列瓶钵;家家弃其亲爱,人人绝其嗣续。致使兵挫于 行间,吏空于官府,粟罄于惰游,货殚于泥木。所以奸宄弗胜,颂声尚拥,惟此之 故,其流莫已,其病无限。若陶甄禀于自然,森罗均于独化;忽焉自有,恍尔而无, 来也不御,去也不追,乘夫天理,各安其性。小人甘其垄亩,君子保其恬素;耕而 食,食不可穷也;蚕而衣,衣不可尽也;下有余以奉其上,上无为以待其下,可以 全生,可以匡国,可以霸君,用此道也。”

  此论出,朝野喧哗,子良集僧难之而不能屈。

  缜在南累年,追还京。既至,以为中书郎、国子博士,卒官。文集十卷。

  子胥,字长才。传父学,起家太学博士。胥有口辩,大同中,常兼主客郎,对 接北使。迁平西湘东王谘议参军,侍宣城王读。出为鄱阳内史,卒于郡。

  严植之,字孝源,建平秭归人也。祖钦,宋通直散骑常侍。植之少善《庄》、 《老》,能玄言,精解《丧服》、《孝经》、《论语》。及长,遍治郑氏《礼》、 《周易》、《毛诗》、《左氏春秋》。性淳孝谨厚,不以所长高人。少遭父忧,因 菜食二十三载,后得风冷疾,乃止。

  齐永明中,始起家为庐陵王国侍郎,迁广汉王国右常侍。王诛,国人莫敢视, 植之独奔哭,手营殡殓,徒跣送丧墓所,为起冢,葬毕乃还,当时义之。建武中, 迁员外郎、散骑常侍。寻为康乐侯相,在县清白,民吏称之。天监二年,板后军骑 兵参军事。高祖诏求通儒治五礼,有司奏植之治凶礼。四年初,置《五经》博士, 各开馆教授,以植之兼《五经》博士。植之馆在潮沟,生徒常百数。植之讲,五馆 生必至,听者千余人。六年,迁中抚军记室参军,犹兼博士。七年,卒于馆,时年 五十二。植之自疾后,便不受廪俸,妻子困乏。既卒,丧无所寄,生徒为市宅,乃 得成丧焉。

  植之性仁慈,好行阴德,虽在暗室,未尝怠也。少尝山行,见一患者,植之问 其姓名,不能答,载与俱归,为营医药,六日而死。植之为棺殓殡之,卒不知何许 人也。尝缘栅塘行,见患人卧塘侧,植之下车问其故,云姓黄氏,家本荆州,为人 佣赁,疾既危笃,船主将发,弃之于岸。植之心恻然,载还治之,经年而黄氏差, 请终身充奴仆以报厚恩。植之不受,遗以资粮,遣之。其义行多如此。撰《凶礼仪 注》四百七十九卷。

  贺瑒,字德琏,会稽山阴人也。祖道力,善《三礼》,仕宋为尚书三公郎、建 康令。

  瑒少传家业。齐时,沛国刘献为会稽府丞,见蒨深器异之。尝与俱造吴郡张 融,指蒨谓融曰:“此生神明聪敏,将来当为儒者宗。”献还,荐之为国子生。 举明经,扬州祭酒,俄兼国子助教。历奉朝请、太学博士、太常丞,遭母忧去职。 天监初,复为太常丞,有司举治宾礼,召见说《礼》义,高祖异之,诏朝朔望,预 华林讲。四年初,开五馆,以瑒兼《五经》博士,别诏为皇太子定礼,撰《五经义》。 瑒悉礼旧事。时高祖方创定礼乐,蒨所建议,多见施行。七年,拜步兵校尉,领 《五经》博士。九年,遇疾,遣医药省问,卒于馆,时年五十九。所著《礼》、 《易》、《老》、《庄讲疏》、《朝廷博议》数百篇,《宾礼仪注》一百四十五卷。 瑒于《礼》尤精,馆中生徒常百数,弟子明经封策至数十人。

  二子。革,字文明。少通《三礼》,及长,遍治《孝经》、《论语》、《毛诗》、 《左传》。起家晋安王国侍郎、兼太学博士,侍湘东王读。敕于永福省为邵陵、湘 东、武陵三王讲礼。稍迁湘东王府行参军,转尚书仪曹郎。寻除秣陵令,迁国子博 士,于学讲授,生徒常数百人。出为西中郎湘东王谘议参军,带江陵令。王初于府 置学,以革领儒林祭酒,讲《三礼》,荆楚衣冠听者甚众。前后再监南平郡,为民 吏所德。寻加贞威将军、兼平西长史、南郡太守。革性至孝,常恨贪禄代耕,不及 养。在荆州历为郡县,所得俸秩,不及妻孥,专拟还乡造寺,以申感思。大同六年, 卒官,时年六十二。弟季,亦明《三礼》,历官尚书祠部郎,兼中书通事舍人。累 迁步兵校尉、中书黄门郎,兼著作。

  司马筠,字贞素,河内温人,晋骠骑将军谯烈王承七世孙。祖亮,宋司空从事 中郎。父端,齐奉朝请。筠孤贫好学,师事沛国刘献,强力专精,深为献所器 异。既长,博通经术,尤明《三礼》。齐建武中,起家奉朝请,迁王府行参军。天 监初,为本州治中,除暨阳令,有清绩。入拜尚书祠部郎。

  七年,安成太妃陈氏薨,江州刺史安成王秀、荆州刺史始兴王憺,并以《慈母 表》解职,诏不许,还摄本任;而太妃薨京邑,丧祭无主。舍人周舍议曰:“贺彦 先称‘慈母之子不服慈母之党,妇又不从夫而服慈姑,小功服无从故也。’庾蔚之 云:‘非徒子不从母而服其党,孙又不从父而服其慈母。’由斯而言,慈祖母无服 明矣。寻门内之哀,不容自同于常;按父之祥禫,子并受吊。今二王诸子,宜以成 服日,单衣一日,为位受吊。”制曰:“二王在远,诸子宜摄祭事。”舍又曰: “《礼》云‘缟冠玄武,子姓之冠’。则世子衣服宜异于常。可著细布衣,绢为领 带,三年不听乐。又《礼》及《春秋》:庶母不世祭,盖谓无王命者耳。吴太妃既 朝命所加,得用安成礼秩,则当祔庙,五世亲尽乃毁。陈太妃命数之重,虽则不异, 慈孙既不从服,庙食理无传祀,子祭孙止,是会经文。”高祖因是敕礼官议皇子慈 母之服。筠议:“宋朝五服制,皇子服训养母,依《礼》庶母慈己,宜从小功之制。 按《曾子问》曰:子游曰:‘丧慈母如母,礼欤?’孔子曰:‘非礼也。古者男子 外有傅,内有慈母,君命所使教子也,何服之有?’郑玄注云:‘此指谓国君之子 也。’若国君之子不服,则王者之子不服可知。又《丧服经》云‘君子子为庶母慈 己者’。《传》曰:‘君子子者,贵人子也。’郑玄引《内则》:三母止施于卿大 夫。以此而推,则慈母之服,上不在五等之嗣,下不逮三士之息。傥其服者止卿大 夫,寻诸侯之子尚无此服,况乃施之皇子。谓宜依《礼》刊除,以反前代之惑。” 高祖以为不然,曰:“《礼》言慈母,凡有三条:一则妾子之无母,使妾之无子者 养之,命为母子,服以三年,《丧服齐衰章》所言‘慈母’是也;二则嫡妻之子无 母,使妾养之,慈抚隆至,虽均乎慈爱,但嫡妻之子,妾无为母之义,而恩深事重, 故服以小功,《丧服小功章》所以不直言慈母,而云‘庶母慈己’者,明异于三年 之慈母也;其三则子非无母,正是择贱者视之,义同师保,而不无慈爱,故亦有慈 母之名。师保既无其服,则此慈亦无服矣。《内则》云‘择于诸母与可者,使为子 师;其次为慈母;其次为保母’,此其明文。此言择诸母,是择人而为此三母,非 谓择取兄弟之母也。何以知之?若是兄弟之母其先有子者,则是长妾,长妾之礼, 实有殊加,何容次妾生子,乃退成保母,斯不可也。又有多兄弟之人,于义或可; 若始生之子,便应三母俱阙邪?由是推之,《内则》所言‘诸母’,是谓三母,非 兄弟之母明矣。子游所问,自是师保之慈,非三年小功之慈也,故夫子得有此对。 岂非师保之慈母无服之证乎?郑玄不辨三慈,混为训释,引彼无服,以注‘慈己’, 后人致谬,实此之由。经言‘君子子’者,此虽起于大夫,明大夫犹尔,自斯以上, 弥应不异,故传云‘君子子者,贵人之子也’。总言曰贵,则无所不包。经传互文, 交相显发,则知慈加之义,通乎大夫以上矣。宋代此科,不乖《礼》意,便加除削, 良是所疑。”于是筠等请依制改定:嫡妻之子,母没为父妾所养,服之五月,贵贱 并同,以为永制。累迁王府谘议、权知左丞事,寻除尚书左丞。出为始兴内史,卒 官。

  子寿,传父业,明《三礼》。大同中,历官尚书祠部郎,出为曲阿令。

  卞华,字昭丘,济阴冤句人也。晋骠骑将军忠贞公壸六世孙。父伦之,给事中。 华幼孤贫好学。年十四,召补国子生,通《周易》。既长,遍治《五经》,与平原 明山宾、会稽贺蒨同业友善。起家齐豫章王国侍郎,累迁奉朝请、征西行参军。天 监初,迁临川王参军事,兼国子助教,转安成王功曹参军,兼《五经》博士,聚徒 教授。华博涉有机辩,说经析理,为当时之冠。江左以来,钟律绝学,至华乃通焉。 迁尚书仪曹郎,出为吴令,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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