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史

列传·卷七十三

更新时间:2021-03-04 08:14:56

  皇统二年,诏加楷开府仪同三司、上柱国。六年,楷薨,子晛嗣立。

  大定四年,鸭绿江堡戍颇被侵越焚毁。五年正月,世宗因正旦使朝辞,谕之曰:“边境小小不虞,尔主使然邪,疆吏为之邪?若果疆吏为之,尔主亦当惩戒之也。”初,高丽使者别有私进礼物以为常,是岁万春节,上以使者私进不应典礼,诏罢之。

  十年,王晛弟翼阳公皓废晛自立。十月,赐生日使、大宗正丞飐至界上,高丽边吏称前王已让位,不肯受使者。十一年三月,王皓以让国来奏告,诏婆速路勿受,有司移文详问。高丽告曰:“前王久病,昏耄不治,以母弟皓权摄国事。”上曰:“让国大事也,何以不先陈请。”诏有司再详问。高丽乃以王晛让国表来,大略称先臣楷遗训传位于弟,又言其子有罪不可立之意。上疑之,以问宰执,丞相良弼奏曰:“此不可信。晛止一子,往年生孙,尝有表自陈生孙之喜,一也。皓尝作乱,晛囚之,二也。今晛不遣使,皓乃遣使,三也。朝廷赐晛生日使,皓不转达于晛,乃称未敢奉受,四也。今皓篡兄诬于天子,安可忍也。”右丞孟浩曰:“当询彼国士民,果皆推服,即当遣使封册。”上曰:“封一国之君询于民众,此与除拜猛安谋克何异。”乃却其使者,而以诏书详问王晛,吏部侍郎靖为宣问王晛使。

  皓实篡国,囚晛于海岛。靖至高丽,皓称王晛已避位出居他所,病加无损,不能就位拜命,往复险远,非使者所宜往。靖竟不得见晛,乃以诏授皓,转取晛表附奏,其言与前表大概相同。靖还,上问大臣,皆曰:“晛表如此,可遂封之。”丞相良弼、平章政事守道曰:“待皓祈请未晚也。”十二月,皓遣其礼部侍郎张翼明等请封。十二年三月,遂赐封册。皓生日在正月十九日,是岁十二月将尽,未及遣使,有司请至来岁举行焉。

  十五年,高丽西京留守赵位宠叛皓,遣徐彦等九十六人上表曰:“前王本非避让,大将军郑冲夫、郎将李义方实弑之。臣位宠请以慈悲岭以西至鸭绿江四十余城内属,请兵助援。”上曰:“王皓已加封册,位宠辄敢称兵为乱,且欲纳土,朕怀抚万邦,岂助叛臣为虐。”诏执徐彦等送高丽。顷之,王皓定赵位宠之乱,遣使奏谢,自位宠之乱,皓所遣生日回谢、横赐回谢、贺正旦、进奉、万春节等使,皆阻不通,至是,皓并奏之。诏答其意,其合遣人使令节次入朝。

  十七年,贺正旦礼物,玉带乃石似玉者,有司请移问,上曰:“彼小国无能识者,误以为玉耳,不必移问。”乃止。十二月,有司奏高丽下节押马官顺成例外将带甲三过界,上以使人所坐罪重,但令发还本国而已。二十三年,皓母任氏薨,皓乞免赐生日及贺谢等事,诏从之。

  章宗即位,诏使至界上颇稽滞,诏移问,高丽逊谢。明昌三年,下节金挺回至平州抚宁县,殴死当驿人何添儿,有司请“凡人使往还,乞量设兵卫。”参知政事张万公曰:“可于宿顿之地巡护之。”上可其奏。诏自今接送伴使副,失关防者当坐。故事,贺正旦使十二月二十九日入见,明昌六年十二月己卯立春,诏于前二日丁丑入见云。

  承安二年,皓表自陈衰病,以国让其弟。权国事。是岁,皓废,

  泰和四年正月乙丑朔,高丽傔人以小佩刀割梨庑下巡廊,奉职见而纠之,诏馆伴官自今前期移文禁止。是岁,王薨,子韺嗣立。

  泰和七年正月,是时用兵伐宋,夏亦有故,独高丽遣正旦使,诏不赐曲宴。及天寿节,夏、高丽使者皆在,有司奏:“大定初,宋未请和,夏、高丽使者赐曲宴,今请依大定故事。”诏从之。

  至宁元年八月,王祦薨,嗣子未行起复。九月,宣宗即位,边吏奏:“高丽牒称,嗣子未起复,不可以凶服迎吉诏,又不可以草土名衔署表。”礼官议:“人臣不以私恩废公义,宜权用吉服迎诏,署表用权国事名衔。俟高丽告哀使至阙,然后遣使致祭、慰问及行封册。”制可。

  明年,宣宗迁汴,辽东道路不通,兴定三年,辽东行省奏高丽复有奉表朝贡之意,宰臣奏:“可令行省受其表章,其朝贡之礼俟他日徐议。”宣宗以为然,乃遣使抚谕高丽,终以道路不通,未遑迎迓,诏行省且羁縻勿绝其好,然自是不复通问矣。

  赞曰:金人本出鞨靺之附于高丽者,始通好为邻国,既而为君臣,贞祐以后道路不通,仅一再见而已。入圣朝犹子孙相传自为治,故不复备论,论其与金事相涉者焉。

  金国语解

  今文《尚书》辞多奇涩,盖亦当世之方言也。《金史》所载本国之语,得诸重译,而可解者何可阙焉。若其臣僚之小字,或以贱,或以疾,犹有古人尚质之风,不可文也。国姓为某,汉姓为某,后魏孝文以来已有之矣。存诸篇终,以备考索。

  官称

  都勃极烈,总治官名,犹汉云冢宰。

  谙版勃极烈,官之尊且贵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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