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史

列传·卷二十七

更新时间:2021-03-04 08:09:50

  上幸西京,州县官入见,猛安谋克不得随班。子敬奏军民一体,合令猛安谋克随班入见,上嘉纳之,于是责让宣徽院。及端午朝会,诏依子敬奏行之。子敬言山后禁猎地太广,有妨百姓耕垦,上用其言,遂以四外猎地与民。迁秘书监,谏议、起居如故。

  子敬举同知宣徽院事移剌神独斡、兵部侍郎移剌按答,太子少詹事乌古论三合自代,上不许。子敬与同签宣徽院事移剌神独斡侍,上曰:“亡辽不忘旧俗,朕以为是。海陵习学汉人风俗,是忘本也。若依国家旧风,四境可以无虞,此长久之计也。”世宗将如凉陉,子敬与右补阙粘割斡特剌、左拾遗杨伯仁奏曰:“车驾至曷里浒,西北招讨司囿于行宫之内地矣。乞迁之于界上,以屏蔽环卫。”上曰:“善。”诏尚书省曰:“招讨斜里虎可徙界上,治蕃部事。都监撒八仍于燕子城治猛安谋克事。”

  上与侍臣论古之人君贤否,子敬奏曰:“陛下凡与宰臣谋议,不可不令史官知之。”上曰:“卿言是也。”转签书枢密院事,同修国史,出为河中尹,请老。河中地热,上恐子敬不耐暑,改兴中尹。子敬女自懿州来兴中省谒,遇盗途中,剽掠其行李且尽,既而还之,谢曰:“我辈初不知为府尹家也,尹有德于民,尚忍侵犯邪。”徙咸平、广宁尹。二十一年,致仕,卒于家,年七十一。子敬尝使宋,及受诸部进贡,所受礼物,皆散之亲旧。及卒,家无余财,其子质宅以营葬事。

  赞曰:金制,尚书令、左右丞相、平章政事,是谓宰相;左右丞、参知政事,是谓执政。大抵因唐官而稍异焉,因革不同,无足疑者。《书》曰:“元首明哉,股肱良哉,庶事康哉。”又曰:“元首丛脞哉,股肱惰哉,万事隳哉。”宰相、执政,岂异道邪?苏保衡、翟永固、魏子平、孟浩、梁肃皆当时之贤执政也。移剌綎、子敬有其才,适其时,而位不及者,亦命也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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