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百官一
○三师 三公 尚书省 六部 都元帅府 枢密院 大宗正府 御史台 宣抚司 劝农使司 司农司 三司 国史院 翰林学士院 审官院 太常寺
金自景祖始建官属,统诸部以专征伐,嶷然自为一国。其官长皆称曰勃极烈,故太祖以都勃极烈嗣位,太宗以谙版勃极烈居守。谙版,尊大之称也。其次曰国论忽鲁勃极烈,国论言贵,忽鲁犹总帅也。又有国论勃极烈,或左右置,所谓国相也。其次诸勃极烈之上,则有国论、乙室、忽鲁、移赉、阿买、阿舍、昊、迭之号,以为升拜宗室功臣之序焉。其部长曰孛堇,统数部者曰忽鲁。凡此,至熙宗定官制皆废。其后惟镇抚边民之官曰秃里,乌鲁骨之下有扫稳脱朵,详稳之下有麽忽、习尼昆,此则具于官制而不废,皆踵辽官名也。
汉官之制,自平州人不乐为猛安谋克之官,始置长吏以下。天辅七年以左企弓行枢密院于广宁,尚踵辽南院之旧。天会四年,建尚书省,遂有三省之制。至熙宗颁新官制及换官格,除拜内外官,始定勋封食邑入衔,而后其制定。然大率皆循辽、宋之旧。海陵庶人正隆元年罢中书门下省,止置尚书省。自省而下官司之别,曰院、曰台、曰府、曰司、曰寺、曰监、曰局、曰署、曰所,各统其属以修其职。职有定位,员有常数,纪纲明,庶务举,是以终金之世守而不敢变焉。大定二十八年,在仕官一万九千七百员,四季赴选者千余,岁数监差者三千。明昌四年奏,周岁,官死及事故者六百七十,新入仕者五百一十,见在官万一千四百九十九,内女直四千七百五员,汉人六千七百九十四员。至泰和七年,在仕官四万七千余,四季部拟授者千七百,监官到部者九千二百九十余,则三倍世宗之时矣。若宣宗之招贤所、经略司,义宗之益政院,虽危亡之政亦必列于其次,以著一时之事云。
三师
太师、太傅、太保各一员,皆正一品。师范一人,仪刑四海。
三公
太尉、司徒、司空各一员,皆正一品。论道经邦,燮理阴阳。
尚书省
尚书令一员,正一品。总领纪纲,仪刑端揆。左丞相、右丞相各一员,从一品。平章政事二员,从一品。为宰相,掌丞天子,平章万机。左丞、右丞各一员,正二品。参知政事二员,从二品。为执政官,为宰相之贰,佐治省事。
左司,郎中一员,正五品。(国初置左、右司侍郎,天眷三年始更今名。旧凡视朝,执政官亲执奏,自天德二年诏以付左、右司官,为定制。)员外郎一员,正六品。掌本司奏事,总察吏、户、礼三部受事付事,兼带修起居注官,回避其间记述之事。每月朔朝,则先集是月秩满者为簿,名曰阙本,及行止簿、贴黄簿、并官制同进呈,御览毕则受而藏之。每有除拜,凡尚书省所不敢拟注者,则一阙具二三人以听制授焉。都事二员,正七品。(贞元二年,左右司官,宫中出身,并进士、令史三色人内通选。三年,以监察御史相应人取次禀奏,不复拟注。)掌本司受事付事,检勾稽失、省署文牍,兼知省内宿直,检校架阁等事。右司所掌同。右司,郎中一员,正五品。员外郎一员,正六品。掌本司奏事,总察兵、刑、工三部受事付事,兼带修注官,回避其间记述之事。都事二员,正七品。
尚书省祗候郎君管勾官,从七品。掌祗候郎君,谨其出入及差遣之事。(承安二年以前,走马郎君拟注。《泰和令》,以左右女直都事兼。正大间,改用亲从人。)
架阁库(大定二十一年六月设,仍以都事提控之)。管勾(旧二员,正大省一员),正八品。同管勾(旧二员,正大省一员),从八品。总掌察左右司大程官追付文牍,并提控小都监给受纸笔,余管勾同。(女直省令史三十五人,左二十人,右十五人。大定二十四年为三十人,进士十人,宰执子、宗室子十人,密院台部统军司令史十人。汉令史三十五人,左二十一人、右十四人。省译史十四人,左右各七人。女直译史同。通事八人,左右各四人。高丽、夏国、回纥译史四人,左右各二人。诸部通事六人。曳剌二十人。走马郎君五十人。)提点岁赐所,左右司郎中,员外郎兼之,掌提点岁赐出入钱币之事。
堂食公使酒库。使一员,从八品。掌受给岁赐钱,总领库事。副一员,正九品。掌贰使事。
直省局。局长,从八品。掌都堂之礼及官员参谢之仪。副局长,正九品,掌贰局长。管勾尚书省乐工,从九品。
行台之制。熙宗天会十五年,罢刘豫,置行台尚书省于汴。天眷元年,以河南地与宋,遂改燕京枢密为行台尚书省。天眷三年,复移置于汴京。皇统二年,定行台官品皆下中台一等。
六部,国初与左、右司通署,天眷三年始分治。
吏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