秒母:九十。
辰法:二千六百一十五。
半辰法:一千三百七半。
刻法:三百一十三,秒八十。
辰刻:八,十百四分,秒六十。
半辰刻:四,五十二分,秒三十。
秒母:一百。
求七十二候
置中气大小余,命之为初候,以候策累加之,即次候及末候也。
求六十四卦
置中气大小余,命之为公卦;以卦策累加之,得辟卦;又加之,得侯内卦。以贞策加之,得节气之初,为侯外卦;又以贞策加之,得大夫卦。又以卦策加之,为卿卦。
求土王用事
以贞策减四季中气大小余,即土王用事日也。
求发敛
置小余,以六因之,如辰法而一为辰。如不尽,以刻法除之为刻。命子下算外,即得加时所在辰刻及分。(如加半辰法,即命子刻初。)
(表略)
步日躔第三
周天分:一百九十一万二百九十三分,五百三十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