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记》曰:“文王之为世子,朝于王季,日三。鸡初鸣而衣服,至于寝门外,问内竖之御者曰:‘今日安否,何如?’内竖曰:‘安。’文王乃喜。及日中,又至,亦如之。及暮,又至,亦如之。其有不安节,则内竖以告文王。文王色忧,行不能正履。王季复膳,然后亦复初。食上,必在,视寒暖之节;食下,问所膳。命膳宰曰:‘末有原。’应曰:‘诺。’然后退。”又曰:“文王之祭也,事死者如事生,思死者如不欲生。忌日必哀,称讳如见亲,祀之忠也。如见亲之所爱,如欲色然,其文王与?”《诗》云:“明发不寐,有怀二人。”文王之诗也。夫惟文王生而事亲如此之孝,故殁而祭如此之忠,而如亲之或见也;苟其生无养志之诚,则其殁也自必无感通之理。故曰:“惟孝子为能飨亲。”而夫子之告子路亦曰:“未能事人,焉能事鬼?”是故庸德之行,莫先于父母之顺;而郊社之礼,尝之义,缘之以起。明此而天下国家可得而治矣。
在上位者能顺乎亲,而后可以事天享帝;在下位者能顺乎亲,而后可以获上治民。
程子曰:“鬼神,天地之功用,而造化之迹也。”张子曰:“鬼神者,二气之良能也。”用以解《易》“神也者,妙万物而为言”一章,斯为切当。如二子之说,则视之而弗见、听之而弗闻,鬼神也;其可见、可闻者亦鬼神也。今夫子但言弗见、弗闻,知其为祭祀之鬼神也。
质诸鬼神而无疑,犹《易·乾·文言》所谓与“鬼神合其吉凶”。
○期之丧达乎大夫《丧服》自期以下,诸侯绝、大夫降者,说者以为期已下之丧,皆其臣属,故不服。然制礼之意,不但为此。古人有丧不祭,诸侯有山川、社稷、宗庙之事,不可以旷,故惟服三年,而不服期。大夫亦与于其君骏奔在庙之事,但人数多,不至于旷,故但降之而已。此古人重祭之义,后人不知,但以为贵贵而已。诸侯亦有期服,如始封之君不臣诸父、昆弟,封君之子不臣诸父而臣昆弟。且亦有大功服,如姑姊妹嫁于国君,尊同则不降。《记》特举其大概言之尔。○三年之丧达乎天子“父母之丧,无贵贱,一也”,即解上“三年之丧,达乎天子”一句,此举其重者而言。然三年之丧,不止父母。《左氏·昭公十五年传》:“王一岁而有三年之丧二焉。”谓穆后与太子王后,谓之三年者,据达子之志而言,其实期也。是天子亦有期丧。
○达孝达孝者,达于上下,达于幽明,所谓“孝弟之至,通于神明,光于四海,无所不通”者也。
○思事亲不可以不知人“无丰于昵”,祖己之所以戒殷王也。“自八以下”,众仲之所以对鲁隐也。“以客为臣’,子游之所以规文子也。亲亲之道,赖贤人而明者多矣。汉哀帝听冷褒、段犹之言,而尊定陶共皇。唐高宗听李之言,而立皇后武氏。不知人之祸且至于斁伦乱纪而不顾,可不慎哉。
人伦之大,莫过乎君父,而子夏先之以贤贤易色,何也?思事亲,不可以不知人也。
父子之亲,长幼之序,男女之别,非师不明。教人以礼者,师之功也。故曰:“师无当于五服,五服弗得不亲。”
○诚者,天之道也“诚者,天之道也。”故天下雷行,物与无妄,而先王以茂对时,育万物。“天叙有典,敕我五典五哉;天秩有礼,自我五礼有庸哉。”“天命有德,五服五章哉;天讨有罪,五刑五用哉。”莫非诚也。故曰:“凡为天下国家有九经,所以行之者,一也。”
○肫肫其仁五品之人伦,莫不本于中心之仁爱,故曰:“拜稽颡,哀戚之至隐也。稽颡,隐之甚也。”又曰:“其道往也,望望然,汲汲然,如有追而弗及也。其反哭也,皇皇然,如有求而弗得也。故其往送也如慕,其反也如疑。求而无所得之也,入门而弗见也,上堂又弗见也,入室又弗见也,亡矣丧矣,不可复见已矣!故哭泣辟踊,尽哀而止矣。心怅焉怆焉,惚焉忾焉,心绝志悲而已矣。”此于丧而观其仁也。“丧三日而殡,凡附于身者心诚必信,忽之有悔焉耳矣。三月而葬,凡附于棺者必诚必认,忽之有悔焉耳矣。”又曰:“且比化者,无使土亲肤,于人心独无忄交乎?”此于葬而观其仁也。”齐之日,思其居处,思其笑语,思其志意,思其所乐,思其所嗜。齐三日,乃见其所为齐者。祭之日,入室,优然必有见乎其位。周还出户,肃然必有闻乎其容声。出户而听,忾然必有闻乎其叹息之声。是故先王之孝也,色不忘乎目,声不绝乎耳,心志嗜欲不忘乎心。”又曰:“祭之明曰,明发不寐,飨而致之,又从而思之。祭之日,乐与哀半,飨之必乐,已至必哀。”此于祭而观其仁也。自此而推之,郊社之礼,所以仁鬼神也;射乡之礼,所以仁乡党也;食飨之礼,所以仁宾客也。亲亲而仁民,会与而爱物,而天下之大经毕举而无遗矣。故曰:孝弟为仁之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