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 穀 、 果 蓏 、 菜 茹 非 中 國 物 產 者
五 穀 一 甘 蔗 二 一 益 智 四 一
稻 二 二 二 桶 四 二
禾 三 棪 二 三 ● 子 四 三
麥 四 劉 二 四 豆 蔻 四 四
豆 五 鬱 二 五 榠 四 五
東 牆 六 芡 二 六 餘 甘 四 六
東 蓏 七 藷 二 七 蒟 子 四 七
棗 八 薁 二 八 芭 蕉 四 八
桃 九 楊 梅 二 九 扶 留 四 九
李 一 0 沙 棠 三 0 菜 茹 五 0
梨 一 一 柤 三 一 竹 五 一
柰 一 二 椰 三 二 筍 五 二
橙 一 三 檳 榔 三 三 荼 五 三
橘 一 四 廉 薑 三 四 蒿 五 四
甘 一 五 枸 櫞 三 五 菖 蒲 五 五
柚 一 六 鬼 目 三 六 薇 五 六
椵 一 七 橄 欖 三 七 萍 五 七
栗 一 八 龍 眼 三 八 石 五 八
枇 杷 一 九 椹 三 九 胡 荾 五 九
椑 二 0 荔 支 四 0 承 露 六 0
鳧 茈 六 一 鹿 蔥 八 八 緗 一 一 五
堇 六 二 蔞 蒿 八 九 娑 羅 一 一 六
芸 六 三 藨 九 0 榕 一 一 七
莪 蒿 六 四 藄 九 一 杜 芳 一 一 八
葍 六 五 覆 葐 九 二 摩 廚 一 一 九
苹 六 六 翹 搖 九 三 都 句 一 二 0
土 瓜 六 七 烏 蓲 九 四 木 豆 一 二 一
苕 六 八 ● 九 五 木 堇 一 二 二
薺 六 九 荊 葵 九 六 木 蜜 一 二 三
藻 七 0 竊 衣 九 七 枳 柜 一 二 四
蔣 七 一 東 風 九 八 朹 一 二 五
羊 蹄 七 二 ● 九 九 夫 栘 一 二 六
菟 葵 七 三 ● 一 0 0 ● 一 二 七
鹿 豆 七 四 莓 一 0 一 木 威 一 二 八
藤 七 五 荁 一 0 二 榞 木 一 二 九
藜 七 六 一 0 三 韶 一 三 0
● 七 七 木 一 0 四 君 遷 一 三 一
薕 七 八 桑 一 0 五 古 度 一 三 二
蘧 蔬 七 九 棠 棣 一 0 六 繫 彌 一 三 三
芺 八 0 棫 一 0 七 都 咸 一 三 四
茿 八 一 櫟 一 0 八 都 桷 一 三 五
蕵 蕪 八 二 桂 一 0 九 夫 編 一 三 六
隱 荵 八 三 木 綿 一 一 0 乙 樹 一 三 七
守 氣 八 四 欀 木 一 一 一 州 樹 一 三 八
地 榆 八 五 仙 樹 一 一 二 前 樹 一 三 九
人 莧 八 六 莎 木 一 一 三 石 南 一 四 0
莓 八 七 槃 多 一 一 四 國 樹 一 四 一
楮 一 四 二 ● 母 一 四 五 烏 臼 一 四 八
一 四 三 五 子 一 四 六 都 昆 一 四 九
梓 棪 一 四 四 白 緣 一 四 七
五穀(一)、果蓏、菜茹非中國物產者(二)
聊以存其名目,記其怪異耳。爰及山澤草木任食,非人力所種者,悉附於此。
(一)
「穀」,原作「●」,沿訛字。「穀」從「●」,由於和「●」形很相近,很早就有這樣寫法的。本卷內「五穀〔一〕」及「禾〔三〕」的各「穀」字,也都寫作「●」,茲一并改作正寫。
(二)
「五穀、果蓏、菜茹非中國物產者」,本卷僅此一篇,在全書中是第九十二篇。賈氏自序稱:「凡九十二篇,束為十卷」,這就是最後一卷的最後一篇。照以前九十一篇例,篇題下應有「第九十二」字樣,除漸西本加這四字外,他本都沒有,現在保留兩宋本的原樣不加。卷內共一四九個小標題,不能稱「篇」,我們叫它作「目」。
所謂「非中國物產者」,指不是中國北方(主要是後魏疆域)所生產;「非人力所種」,當然是野生。但卷內所記,並不完全符合這個原則。例如卷六《養羊》篇有種芰、芡、藕等法,而本卷有「?〔二二〕」、「芡〔二六〕」二目及「菜茹〔五0〕」的「荷」條,既是北方原有,也不能以野生於南方來解釋。另外,即使在一四九個項目的本身,也有重複的地方。
五穀一(一)
《山海經》曰:「廣都之野,百穀自生,冬夏播琴。」郭璞注曰:「播琴,猶言播種,方俗言也。」「爰有膏稷、膏黍、膏菽。」郭璞注曰:「言好味,滑如膏。」
《博物志》曰(二):「扶海洲上有草,名曰「?「一」」。其實如大麥,從七月熟,人斂穫,至冬乃訖。名曰「自然穀」,或曰「禹餘糧「二」」。」
又曰(三):「地三年種蜀黍「三」,其後七年多蛇。」
(一)
本卷列舉各種草木多至一四九目,為眉目清楚和便於引稱,本書在標目下一律加上一、二、三……的數號。
(二)
《博物志》(《叢書集成》排印《指海》本,下同)卷六所記是:「海上有草焉,名?,其實食之如大麥,七月稔熟,名曰「自然穀」,或曰「禹餘糧」。」(《指海》本《博物志》以黃蕘圃影刊連江葉氏宋本為主,再補輯他書所引,但我們所引錄,仍去其輯補部分,以存其較早本的原樣。)《太平御覽》卷八三七「穀」、卷九九四「草」引《博物志》基本同《要術》,惟均多「食之」二字。又《御覽》卷九八八「餘糧」,及《圖經本草》「禹餘糧」引《博物志》亦有「食之」二字。
(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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