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史

列传·卷七十三

更新时间:2021-03-04 05:54:20

  张须陀,弘农阌乡人也。性刚烈,有勇略。弱冠从史万岁讨西爨,以功授仪同。 后从杨素击平汉王谅,加开府。大业中,为齐郡赞务。会兴辽东之役,岁饥,须陀 将开仓赈给。官属咸曰:“须待诏敕。”须陀曰:“如待报至,当委沟壑。吾若以 此获罪,死无所恨。”先开仓而后状,帝嘉而不责。

  天下既承平日久,多不习兵。须陀独勇决善战,又长抚驭,得士卒心,号为名 将。时贼帅王薄北连豆子贼孙宣雅、石祗阇、郝孝德等,众十余万,攻章丘。须陀 大破之,露布以闻。帝大悦,优诏褒扬,令使者图画其形容奏之。其年,贼裴长才, 石子河等奄至城下,须陀与战,长才败走。后数旬,贼帅秦君弘、郭方预等园北海, 须陀倍道而进,大败之。司隶刺史裴操之上状,帝遣使劳问之。

  十年,贼左孝友屯蹲狗山,须陀列八营以逼之。孝友窘迫,面缚来降。其党解 象、王良、郑大彪、李脘等众各万计,须陀平之,威振东夏。以功迁齐郡通守,领 河南道十二郡黜陟讨捕大使。俄而贼卢明月众十余万将寇河北,次祝阿。须陀邀击, 杀数千人。贼吕明星、师仁泰、霍小汉等众各万余,扰济北,须陀击走之。寻将兵 拒东郡贼翟让,前后三十余战,每破走之。转荣阳通守。

  时李密说让取洛口仓,遂逼来荥阳。须陀拒之,让惧而退,须陀乘之。密先伏 数千人邀击之,须陀败,被围,溃辄出,左右不能尽出,复入救之,往来数四,众 皆败。乃仰天曰:“兵败如此,何面见天子乎!”乃下马战死。其所部兵昼夜号哭, 数日不止。帝令其子元备总父兵。元备时在齐郡,遇贼,竟不果行。

  杨善会,字敬仁,弘农华阴人也。父初,位毗陵太守。善会大业中为鄃令,以 清正闻。俄而百姓聚起为盗,善会讨之,往皆克捷。后贼帅张金称屯于县界,善会 每挫其锋。炀帝遣将军段达讨金称,善会进计于达,达不能用,军竟败。后进止一 以谋之,乃大克。金称复引勃海贼孙宣雅、高士雅等破黎阳而还,善会邀破之。擢 拜朝请大夫,清河郡丞。于时山东郡县,陷没相继,能抗贼者,唯善会而已。前后 七百余阵,未尝负败。会太仆杨义臣讨金称见败,取善会定策,与金称战,贼乃退 走。善会捕斩之,传首行在所。帝赐以尚方甲槊弓剑,进拜清河通守。复从杨义臣 斩漳南贼帅高士达,传首江都宫。帝下诏褒扬之。后为窦建德所陷。建德释而礼之, 用为贝州刺史。善会肆骂,临之以兵,辞气不挠,乃害之。清河士庶,莫不伤痛。

  卢楚,涿郡范阳人也。祖景祚,魏司空掾。楚少有才学,性鲠急,口秘,言语 涩难。大业中,为尚书左司郎。当朝正色,甚为公卿所惮。及帝幸江都,东都官僚 多不奉法。楚每存纠举,无所回避。越王侗称尊号,以楚为内史令、左备身将军、 尚书左丞、右光禄大夫,封涿郡公,与元文都等同心戮力以辅侗。及王世充作乱, 兵犯太阳门。武卫将军皇甫无逸斩关逃难,呼楚同去。楚曰:“仆与元公有约,若 社稷有难,誓以俱死。今舍去不义。”及世充入,楚匿太官署,执之。世充奋袂令 斩,于是锋刃交下,支体糜碎。

  刘子翊,彭城丛亭里人也。父遍,齐徐州司马。子翊少好学,颇解属文。性刚 謇,有吏干。开皇中,为秦州司法参军。因入考,杨素奏为侍御史。时永宁县令李 公孝,四岁丧母,九岁外继。其后,父更别娶后妻,至是而亡。河间刘炫以为无抚 育之恩,议不解任。子翊驳之曰:

  《传》云:“继母,同母也。”当以配父之尊,居母之位,齐杖之制,皆如亲 母。又“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期”,服者,自以本生,非殊亲之与继也。父虽自处傍 尊之地,于子之情,犹须隆其本重。是以令云:“为人后者,其父母,并解官申其 心丧。父卒母嫁,为父后者虽不服,亦申心丧;其继母嫁,不解官。”此专据嫁者 生文耳。将知继母在父之室,则制同亲母。若谓非有抚育之恩,同之行路,何服之 有乎?服既有之,心丧焉可独异?三省令旨,其义甚明。今言令许不解,何其甚谬? 且后人者为其父母期,未有变隔以亲继,亲既等,故心丧不得有殊。《服问》云: “母出,则为继母之党服。”岂不以出母族绝,推而远之;继母配父,引而亲之乎? 子思曰:“为伋也妻,是为白也母;不为伋也妻,是不为白也母。”定知服以名重, 情以父亲。所以圣人敦之以孝慈,弘之以名义。是使子以名服,同之亲母;继母以 义报,等之己生。

  如谓继母之来,在子出之后,制有浅深者。考之经传,未见其文。譬出后之人, 所后者初亡,后之者至,此后可以无抚育之恩而不服重乎?昔长沙人王毖,汉末为 上计诣京师。既而吴、魏隔绝,毖在内国,更娶,生子昌。毖死后,为东平相,始 知吴之母亡。便情系居重,不摄职事。于时议者,不以为非。然则继之与前,于情 无别。若要以抚育始生服制,王昌复何足云乎?又晋镇南将军羊祜无子,取弟子伊 为子。祜薨,伊不服重。祜妻表闻,伊辞曰:“伯生存养己,伊不敢违。然无父命, 故还本生。”尚书彭权议:“子之出养,必由父命,无命而出,是为叛子。”于是 下诏从之。然则心服之制,不得缘恩而生也。

  论云:“礼者称情而立文,杖义而设教。”还以此义,谕彼之情。称情者如母 之情,杖义者为子之义。分定然后能尊父顺名,崇礼笃敬。苟以姆养之恩,始成母 子。则恩由彼至,服自己来。则慈母如母,何待父令?又云:“继母、慈母,本实 路人,临己养己,同之骨血。”基如斯言,子不由父,纵有恩育,得如母乎?其慈 继虽在三年之下,而居齐期之上。礼有伦例,服以称情。继母本以名服,岂藉恩之 厚薄也。至于兄弟之子犹子也,私昵之心实殊,礼服之制无二。彼言“以”轻“如” 重,因以不同;此谓如重之辞,即同重法。若使轻重不等,何得为“如”?律云 “准枉法”者,但准其罪,“以枉法论”者,即同真法。律以弊刑,礼以设教。 “准”者准拟之名,“以”者即真之称。“如”、“以”二字,义用不殊,礼、律 两文,所防是一。将此明彼,足见其义。取譬伐柯,何远之有。

  论云:“取子为后者,将以供承祧庙,奉养己身。不得使宗子归其故宅,以子 道事本父之后妻也。”然本父后妻,因父而得母称。若如来旨,本父亦可无心丧乎? 何直父之后妻也。

  论又云:“《礼》言旧君,其尊岂后君乎?已去其位,非复纯臣,须言‘旧’ 以殊之。别有所重,非复纯孝,故言‘其’已见之,目以‘其父’之文,是名异也。” 此又非通论。何以言之?“其”“旧”训殊,所用亦别。“旧”者易新之称,“其” 者因彼之辞,安得以相类哉?至如《礼》云:“其父析薪,其子不克负荷。”《传》 云:“卫虽小,其君在焉。”若其父而有异,其君复有异乎?斯不然矣。

  今炫敢违礼乖令,侮圣干法,使出后之子,无情于本生,名义之分,有亏于风 俗,徇饰非于明世,强媒蘖于《礼经》,虽欲扬己露才,不觉言之伤理。

  事奏,竟从子翊之议。

  历新丰令、大理正,并有能名。擢授书侍御史。每朝廷疑议,子翊为之辩析, 多出众人意表。从幸江东。属天下大乱,帝犹不悟。子翊因侍切谏,由是忤旨,令 子翊为丹阳留守。

  寻遣于上江督运,为贼吴棋子所虏。子翊说之,因以众降。复遣首领贼渡江, 遇炀帝被杀,知而告之。子翊弗信,斩所言者。贼又请以为主,不从。因执至临川 城下,使告城中云“帝崩”。子翊乃易其言,于是见害。

  尧君素,魏郡汤阴人也。炀帝为晋王时,君素为左右。帝嗣位,累迁鹰扬郎将。 大业末,从骁卫大将军屈突通拒义师于河东。俄而通引兵南遁,置君素领河东通守。 义师遣将吕绍宗、韦义节等攻之不克。及通军败,至城下呼之。君素见通,歔欷流 涕,悲不自胜,左右皆哽咽。通亦泣下沾襟,因说君素早降以取富贵。君素以名义 责之曰:“公纵不能远惭主上,公所乘马,即代王所赐也,公何面目乘之哉!”通 曰:“吁!君素!我力屈而来。”君素曰:“方今力犹未屈,何用多言!”通惭而 退。时围甚急,行李断绝。君素乃为木鹅,置表于颈,具论事势,浮之黄河,沿流 而下。河阳守者得之,达于东都。越王侗见而叹息,乃承制拜君素为金紫光禄大夫, 密遣行人劳之。监门直阁庞玉、武卫将军皇甫无逸前后自东都归义,俱造城下,为 陈利害。朝廷又赐金券,待以不死。君素卒无降心。其妻又至城下,谓曰:“隋室 已亡,何苦取祸?”君素曰:“天下事非妇人所知。”引弓射之,应弦而倒。君素 亦知事必不济,每言及隋国,未尝不歔欷。常谓将士曰:“吾是籓邸旧臣,至于大 义,不得不死。今谷支数年,食尽,足知天下之事。必隋室倾败,天命有归,吾当 断头以付诸君。”后颇得江都倾覆消息,又粮尽,男女相食,众心离骇。白虹降于 府门,兵器之端,夜皆光见。月余,君素为左右所害。

  陈孝意、张季珣、杜松赟,并以诚节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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