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史

列传·卷六十五

更新时间:2021-03-04 05:53:18

  裴政 李谔 鲍宏 高构 荣毗 陆知命 梁毗 柳彧 赵绰 杜整

  裴政,字德表,河东闻喜人也。祖邃,父之礼,并《南史》有传。政幼聪明, 博闻强记,达于从政,为当世所称。仕梁,以军功封为夷陵侯,给事黄门侍郎。及 魏军围荆州,政在外见获,萧察谓政曰:“我,武皇帝之孙,不可为尔君乎?尔何 烦殉身于七父。若从我计,则贵及子孙,不然,分腰领矣。”锁之,送至城下,使 谓元帝曰:“王僧辩闻台城破,已自为帝。王琳孤弱,不能复来。”政许之。既而 告城中曰:“援兵大至,吾以间使被禽,当以碎身报国。监者击其口,终不易辞。 察怒,命趣行戮。蔡大业谏曰:“此人之望也,杀之,则荆州不可下。因得释。会 江陵平,与城中朝士俱送京师。周文闻其忠,援员外散骑侍郎,引入相府。命与卢 辩依《周礼》建六官,并攒次朝仪,车服器用,多遵古礼,革汉、魏之法,事并施 行。寻授刑部下大夫,转少司宪。政明习故事,又参定周律。能饮酒,至数斗不乱。 簿案盈几,剖决如流,用法宽平,无有冤滥。囚徒犯极刑者,乃许其妻子入狱就之。 至冬,将行决,皆曰:“裴大夫致我于死,死无所恨。”又善钟律,尝与长孙绍远 论乐,事在《绍远传》。

  隋开皇元年,为率更令,加上仪同三司。诏与苏威等修定律令。采魏、晋刑典, 下至齐、梁,沿革轻重,取其折衷。同撰著者十余人,凡疑滞不通,皆取决于政。 进位散骑常侍,转左庶子。多所匡正,见称纯悫,东宫凡有大事,皆以委之。右庶 子刘荣,性甚专固。时武职交番,通事舍人赵元恺作辞见帐,未及成。太子再三催 促,荣令元恺口奏,不须造帐。及奏,太子问:“名帐安在?”元恺云:“禀承刘 荣,不听造帐。”太子即以诘荣,荣便拒讳,太子付政推问。未及奏状,阿附荣者 先言于太子曰:“政欲陷荣,推事不实。”太子召责之,政曰:“凡推事有两,一 察情,一据证,审其曲直,以定是非。臣察荣位高任重,纵实语元恺,盖是纤介之 愆,计不须讳。又察元恺,受制于荣,岂敢以无端之言妄相点累。二人之情理正相 似。元恺引左卫率崔茜等证,茜款状悉与元恺符同。察情既敌,须以证定。臣谓荣 语元恺非虚。”太子亦不罪荣,而称政平直。

  政好面折人短,而退无后言。时云定兴数入侍太子,为奇服异器,进奉后宫, 又缘女宠,来往无节。政数切谏,太子不纳。政谓定兴曰:“公所为不合礼度。又 元妃暴薨,道路籍籍,此于太子非令名也。愿公自引退,不然将及祸。”定兴怒, 以告太子,太子益疏政。由是出为襄州总管,妻子不之官,所受秩奉,散给僚吏。 人犯罪者,阴悉知之,或竟岁不发,至再三犯,乃因都会时,于众中召出,亲案其 罪,五人处死,流、徒者甚众。合境惶慑,令行禁止,称为神明,尔后不修囹圄, 殆无诤讼。卒于官。著《承圣实录》十卷。及太子废,文帝追忆之曰:“向遣裴政、 刘行本在,共匡弼之,犹应不令至此。”

  子南金,位膳部郎,学涉有文藻,以轻财贵义称。

  李谔,字士恢,赵郡人也。博学解属文。仕齐,为中书舍人,有口辩,每接对 陈使。周平齐,拜天官都上士。谔见隋文帝有帝王志操,深自结纳。及帝为丞相, 甚见亲待,访以得失。时兵革屡动,国用虚耗,谔上《重谷论》以讽焉。帝纳之。 及受禅,历比部、考功二曹侍郎,赐爵南和伯。谔性公方,明时务。迁书侍御史。 上谓群臣曰:“朕昔为大司马,每求外职,李谔陈十二策,苦劝不许,朕遂决意在 内。今此事业,谔之力也。”赐物二千段。

  谔见礼教凋弊,公卿薨亡,其爱妾侍婢,子孙辄嫁卖之,遂成风俗,乃上书曰: “臣闻追远慎终,人德归厚,三年无改,方称为孝。如闻大臣之内,有父祖亡没, 日月未久,子孙无赖,引其妓妾,嫁卖取财,有一于此,实损风化。妾虽微贱,亲 承衣履,服斩三年,古今通式。岂容遽褫衰绖,强傅铅华,泣辞灵几之前,送付他 人之室?凡在见者,犹致伤心,况乎人子,能堪斯忍!复有朝廷重臣,位望通贵, 平生交旧,情若弟兄。及其亡没,杳同行路,朝闻其死,夕规其妾,方便求娉,以 得为限。无廉耻之心,弃友朋之义。且居家理务,可移于官,既不正私,何能赞务?” 上览而嘉之。五品已上妻妾不得改醮,始于此也。

  谔又以时文体尚轻薄,流宕忘反,上书曰:

  臣闻古先哲王之化人也,必变其视听,防其嗜欲,塞其邪放之心,示以淳和之 路。五教六行,为训人之本,《诗》、《书》、《礼》、《易》,为道义之门。故 能家复孝慈,人知礼让,正俗调风,莫大于此。其有上书献赋,制诔镌铭,皆以褒 德序贤,明勋证理。苟非惩劝,义不徒然。降及后代,风教渐落。魏之三祖,更尚 文词,忽君人之大道,好雕虫之小艺。下之从上,有同影响,竞骋文华,遂成风俗。 江左齐、梁,其弊弥甚,贵贱贤愚,唯务吟咏。遂复遗理存异,寻虚逐微,竞一韵 之奇,争一字之巧。连篇累牍,不出月露之形,积案盈箱,唯是风云之状。世俗以 此相高,朝廷据兹擢士。禄利之路既开,爱尚之情愈笃。于是闾里童昏,贵游总卯, 未窥六甲,先制五言。至如羲皇、舜、禹之典,伊、傅、周、孔之说,不复关心, 何尝入耳。以傲诞为清虚,以缘情为勋绩,指儒素为古拙,用词赋为君子。故文笔 日繁,其政日乱,良由弃大圣之轨模,构无用以为用也。捐本逐末,流遍华壤,递 相师祖,久而愈扇。

  及大隋受命,圣道聿兴,屏黜浮词,遏止华伪。自非怀经抱持,志道依仁,不 得引预搢绅,参厕缨冕。开皇四年,普诏天下,公私文翰,并宜实录。其年九月, 泗州刺史司马幼之文表华艳,付所司推罪。自是公卿大臣感知正道,莫不钻仰坟素, 弃绝华绮,择先王之令典,行大道于兹世。

  如闻外州远县,仍踵弊风,选吏举人,未遵典则。宗党称孝,乡曲归仁,学必 典谟,交不苟合,则摈落私门,不加收齿;其学不稽古,逐俗随时,作轻薄之篇章, 结朋党而求誉。则选充吏职,举送天朝。盖由县令、刺史,未行风教,犹挟私情, 不存公道。臣既忝宪司,职当纠察。若闻风即劾,恐挂纲者多,请勒有司,普加搜 访,有如此者,具状送台。

  谔又以当官者好自矜伐,复上奏具陈其弊。请加罪黜,以惩风轨。上以谔前后 所奏颁示天下,四海靡然向风,深革其弊。谔在职数年,务存大体,不尚严猛,由 是无刚謇之誉,而潜有匡正之志。

  邳公苏威以临道店舍,乃求利之徒,事业污杂,非敦本之义。遂奏约遣归农。 有愿依旧者,在所州县,录附市籍,仍撤毁旧店,并令远道,限以时日。时逢冬塞, 莫敢陈诉。谔因别使,见其如此,以农工有业,各附所安,逆旅之与旗亭,自古非 同一概,即附市籍,于理不可。且行旅之所依托,岂容一朝而废?徒为劳扰,于事 非宜。遂专决之,并令依旧。使还诣阙,然后奏闻。文帝善之曰:“体国之臣,当 如此矣。”以年老,出拜通州刺史,甚有惠政,人夷悦服。卒官。

  四子。世子大方袭爵,最有才器。大业初,判内史舍人。次大体、大钧,并位 尚书郎。

  鲍宏,字润身,东海郯人也。父机,以才学知名。仕梁,位书侍御史。宏七岁 而孤,为兄泉之所爱育。年十二,能属文,尝和湘东王绎诗,绎嗟赏不已,引为中 记室。累迁通直散骑侍郎。江陵平,归于周,明帝甚礼之,引为麟趾殿学士。累迁 遂伯下大夫。与杜子晖聘陈,谋伐齐,陈遂出兵度江以侵齐。帝尝问宏取齐策,宏 以为“先皇往日,出师洛阳,彼有其备,每不克捷。如臣计者,进兵汾、潞,直掩 晋阳,出其不虞,以为上策。”帝从之。及定山东,除小御正,赐爵平遥县伯,加 仪同。隋文帝作相,奉使山南。会王谦举兵于蜀,路次潼州,为谦将达奚惎所执, 逼送成都,竟不屈节。谦败,驰传入京,文帝嘉之,赐以金带。及受禅,加开府, 进爵为公。历利、邛二州刺史,秩满还京。时有尉义臣者,其父崇不从尉迟迥,从 复与突厥战死。上嘉之,将赐姓金氏。访及群下,宏曰:“昔项伯不同项羽,汉高 赐其姓刘氏,秦真父能死难,魏武赐姓曹氏。请赐以皇族。”帝曰:“善。”因赐 义臣姓杨。后授均州刺史,以目疾免,卒于家。

  初,周武帝敕宏修《皇室谱》一部,分为《帝绪》、《疏属》、《赐姓》三篇。 有集十卷,行于世。

  高构,字孝基,北海人也。性滑稽多智,辩给过人,好读书,工吏事。仕齐, 历兰陵、平原二郡太守。齐灭,周武帝以为许州司马。隋文帝受禅,累迁户部侍郎。 时内史侍郎晋平东与兄子长茂争嫡,尚书省不以断,朝臣三议不决。构断而合理, 上以为能,召入内殿,劳之曰:“我闻尚书郎上应列宿,观卿才识,方知古人之言 信矣。嫡庶者,礼教之所重,我读卿判数遍,词理惬当,意所不能及也。”赐米百 石。由是知名。

  冯翊武乡女子焦氏既痖又聋,嫁之不售。尝樵菜于野,为人所犯而有孕,遂生 一男。时年六岁,莫知其姓,于是申省。构判曰:“母不能言,穷究理绝。案《风 俗通》,姓有九种,或氏于爵,或氏所居。此兒生在武乡,可以武为姓。”寻迁雍 州司马,以明断见称。岁余,转吏部侍郎,号为称职。复徙雍州司马,坐事左转盩 厔令,甚有能名。上善之,复拜雍州司马。仁寿初,又为吏部侍郎,以公事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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