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史

列传·卷五

更新时间:2021-03-04 05:46:38

  仲景弟暹,字叔照。孝庄初,除南兗州刺史。在州猛暴,多所杀害。元颢入洛, 暹据州不屈。庄帝还宫,封汝阳王,累迁秦州刺史。先秦州城人屡为反覆,暹尽诛 之,存者十一二。普泰元年,除凉州刺史,贪暴无极。欲规府人及商胡富人财物, 诈一台符,诬诸豪等,云欲加赏。一时屠戮,所有资财生口,悉没自入。孝静时, 位侍中、录尚书事。薨,赠太师、录尚书。子冲袭。无子,国绝。

  太兴弟遥,字太原,有器望。以左卫将军从孝文南征,赐爵饶阳男。宣武初, 遭所生母忧,表请解任。诏以余尊所厌,不许。明帝初,累迁左光禄大夫,仍领护 军。

  时冀州沙门法庆既为妖幻,遂说勃海人李归伯。归伯合家从之,招率乡人,推 法庆为主。法庆以归伯为十住菩萨、平魔军司、定汉王,自号大乘。杀一人者为一 住菩萨,杀十人者为十住菩萨。又合狂药,令人服之,父子兄弟不相知识,唯以杀 害为事。刺史萧宝夤遣兼长史崔伯驎讨之,败于煮枣城,伯驎战没。凶众遂盛,所 在屠灭寺舍,斩戮僧尼,焚烧经像,云:“新佛出世,除去众魔。”诏以遥为使持 节、都督北征诸军事,讨破之。禽法庆,并其妻尼惠晖等。斩法庆,传首京师;后 禽归伯,戮于都市。

  初,遥大功昆弟皆是景穆之孙,至明帝而本服绝,故除遥等属籍。遥表曰:

  窃闻圣人所以南面而听天下,其不可得变革者,则亲也尊也。四世而缌服穷, 五世而袒免,六世而亲属竭矣。去兹以往,犹系之以姓而弗别,缀之以食而弗殊。 又《律》云议亲者,非唯当世之属亲,历谓先帝之五世。谨寻斯旨,将以广帝宗, 重盘石。先皇所以变兹事条,为此别制者,太和之季,方有意于吴、蜀;经始之费, 虑深在初;割减之起,暂出当时也。且临淮王提分属籍之始,高祖赐帛三千疋,所 以重分离。乐良王长命亦赐缣二千疋,所以存慈眷。此皆先朝殷勤克念,不得已而 然者也。

  古人有言,“百足之虫,至死不僵”者,以其辅己者众。臣诚不欲妄亲太阶, 苟求润屋,但伤大宗一分,则天子属籍不过十数人而已。在汉诸王之子,不限多少, 皆列土而封,谓之曰侯;至于魏、晋,莫不广胙河山,称之曰公者,盖恶其大宗之 不固,骨肉之恩疏矣。

  臣去皇上虽是五世之远,于先帝便是天子之孙。高祖所以国秩禄赋,复给衣食, 后族唯给其赋,不与衣食者,欲以别外内,限异同也。今诸庙之感,在心未忘;行 道之悲,倏然已及。其诸封者,身亡之日,三年服终,然后改夺。今朝廷犹在遏密 之中,便议此事,实用未安。

  诏付尚书博议以闻。尚书令任城王澄、尚书左仆射元晖奏同遥表,灵太后不从。 卒,谥曰宣公。

  遥弟恆,字景安,粗涉书史。恆以《春秋》之义,为名不以山川,表求改名芝。 历位太常卿、中书监、侍中。后于河阴遇害,赠太傅、司徒公,谥曰宣穆公。

  济阴王小新成,和平二年封,颇有武略。库莫奚侵扰,诏新成讨之。新成乃多 为毒酒。贼逼,便弃营而去。贼至,兢饮。遂简轻骑纵击,俘馘甚多。后位外都大 官。薨,赠大将军,谥曰惠公。

  子郁,字伏生,袭。位开府,为徐州刺史。以黩货赐死,国除。

  长子弼,字邕明,刚正有文学,位中散大夫。以世嫡,应袭先爵。为季父尚书 仆射丽因于氏亲宠,遂夺弼王爵,横授同母兄子诞。于是弼绝弃人事,托疾还私第。 宣武征为侍中,弼上表固让。入嵩山,以穴为室,布衣蔬食。卒。建义元年,子晖 业诉复王爵。永安三年,追赠尚书令、司徒公,谥曰“文献”。初,弼尝梦人谓之 曰:“君身不得传世封,其绍先爵者,君长子绍远也。”弼觉,即语晖业,终如其 言。

  晖业少险薄,多与寇盗交通。长乃变节,涉子史,亦颇属文,而慷慨有志节。 历位司空、太尉,加特进,领中书监,录尚书事。齐文襄尝问之曰:“比何所披览?” 对曰:“数寻伊、霍之传,不读曹、马之书。”晖业以时运渐谢,不复图全。唯事 饮啖,一日三羊,三日一犊。又尝赋诗云:“昔居王道泰,济济富群英。今逢世路 阻,狐兔郁纵横。”齐初,降封美阳县公,开府仪同三司、特进。

  晖业之在晋阳也,无所交通,居常闲暇,乃撰魏籓王家世,号为《辨宗录》四 十卷,行于世。位望隆重,又以性气不伦,每被猜忌。

  天保二年,从驾至晋阳,于宫门外骂元韶曰:“尔不及一老妪,背负玺与人, 何不打碎之!我出此言,知即死,然尔亦讵得几时!”文宣闻而杀之,并斩临淮公 孝友。孝友临刑,惊惶失措,晖业神色自若。仍凿冰沈其尸。

  晖业弟昭业,颇有学尚,位谏议大夫。庄帝将幸洛南,昭业立于阊阖门外,叩 马谏,帝避之而过。后劳勉之。位给事黄门侍郎、卫将军、右光禄大夫。卒,谥曰 文侯。

  郁弟偃,位太中大夫。

  子诞,字昙首。初,诞伯父郁以贪污赐死,爵除。诏以诞,偃正妃子,立为嫡 孙,特听绍封。累迁齐州刺史。在州贪暴,大为人患。牛马骡驴,无不逼夺,家之 奴隶,悉迫取良人为妇。有沙门为诞采药,还见诞,问外消息,对曰:“唯闻王贪, 愿王早代。”诞曰:“齐州七万家,吾至来,一家未得三十钱,何得言贪?”后为 御史中尉元纂所纠,会赦免。薨,谥静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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