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书

本纪·卷五

更新时间:2021-03-04 04:15:24

  六月庚子,省六府员外诸官,皆为丞。甲辰,月犯心中星。 壬子,皇孙衍生,文武官普加一阶。大选诸军将帅。丙辰,帝 御露寝,集诸军将,勖以戎事。庚申,诏诸军旌旗皆画以猛兽、 鸷鸟之象。

  秋七月己巳,祠太庙。自春末不雨,至于是月。壬申,集 百寮于大德殿,帝责躬罪己,问以治政得失。戊子,雨。

  八月丙午,改三夫人为三妃。关内大蝗。

  九月乙丑,陈遣使来聘。癸酉,太白犯右执法。戊寅,以 柱国、郑国公达奚震为金州总管。诏曰 :“政在节财,礼唯宁 俭。而顷者婚嫁竞为奢靡,牢羞之费,罄竭资财,甚乖典训之 理。有司宜加宣勒,使咸遵礼制 。”壬午,纳皇太子妃杨氏。 冬十月癸卯,齐遣使来聘。甲辰,六代乐成,帝御崇信殿, 集百官以观之。

  十一月辛巳,帝亲率(大)军讲武于城东。癸未,集诸军 都督以上五十人于道会苑大射,帝亲临射宫,大备军容。

  十二月癸巳,集群臣及沙门、道士等,帝升高座,辨释三 教先后,以儒教为先,道教为次,佛教为后。以大将军、乐川 公赫连达为柱国。诏曰 :“尊年尚齿,列代弘规,序旧酬劳, 哲王明范。朕嗣承弘业,君临万邦,驱此兆庶,寘诸仁寿。军 民之间,年多耆耋,眷言衰暮,宜有优崇。可颁授老职,使荣 沾邑里 。”戊午,听讼于正武殿,自旦及夜,继之以烛。 三年春正月壬戌,朝群臣于露门。册柱国齐国公宪、卫国 公直、赵国公招、谯国公俭、陈国公纯、越国公盛、代国公达、 滕国公逌并进爵为王。己巳,祠太庙。庚午,突厥遣使献马。 癸酉,诏 :“自今已后,男年十五,女年十三已上,爰及鳏寡, 所在军民,以时嫁娶,务从节俭,勿为财币稽留 。”乙亥,亲 耕籍田。

  丙子,初服短衣,享二十四军督将以下,试以军旅之法, 纵酒尽欢。诏以往岁年谷不登,民多乏绝,令公私道俗,凡有 贮积粟麦者,皆准口听留,以外尽粜。

  二月壬辰朔,日有食之。丁酉,纪国公康、毕国公贤、酆 国公贞、宋国公实、汉国公赞、秦国公贽、曹国公允并进爵为 王。丙午,令六府各举贤良清正之人。

  癸丑,柱国、许国公宇文善有罪免。乙卯,行幸云阳宫。 丙辰,诏曰 :“民生而静,纯懿之性本均;感物而迁,嗜欲之 情斯起。虽复云鸟殊世,文质异时,莫不限以堤防,示之禁令。 朕君临万宇,覆养黎元,思振颓纲,纳之轨式。比因人有犯, 与众弃之,所在群官有愆过者,咸听首露,莫不轻重毕陈,纤 毫无隐。斯则风行草偃,从化无违,导德齐礼,庶几可致。但 上失其道,有自来矣,凌夷之弊,反本无由,宜加荡涤,与民 更始。可大赦天下 。”庚申,皇太后不豫。

  三月辛酉,至自云阳宫。癸酉,皇太后叱奴氏崩。帝居倚 庐,朝夕共一溢米。

  群臣表请,累旬乃止。诏皇太子赟总厘庶政。

  夏四月乙卯,齐遣使吊赠会葬。丁巳,有星孛于东北紫宫 垣,长七尺。

  五月庚申,葬文宣皇后于永固陵,帝袒跣至陵所。辛酉, 诏曰 :“齐斩之情,经籍彝训,近代沿革,遂亡斯礼。伏奉遗 令,既葬便除,攀慕几筵,情实未忍。

  三年之丧,达于天子,古今无易之道,王者之所常行。但

  时有未谐,不得全制。

  军国务重,庶自听朝。缞麻之节,苫庐之礼,率遵前典, 以申罔极。百寮以下,宜依遗令 。”公卿上表,固请俯就权制, 过葬即吉。帝不许,引古礼答之,群臣乃止。于是遂申三年之 制,五服之内,亦令依礼。初置太子谏议员四人,文学十人; 皇弟、皇子友员各二人,学士六人。丁卯,荆州献白乌。戊辰, 诏故晋国公护及诸子,并追复先封,改葬加谥。丙子,初断佛、 道二教,经像悉毁,罢沙门、道士,并令还民。并禁诸淫祀, 礼典所不载者,尽除之。

  六月丁未,集诸军将,教以战阵之法。壬子,更铸五行大 布钱,以一当十,与布泉钱并行。戊午,诏曰 :“至道弘深, 混成无际,体包空有,理极幽玄。但岐路既分,派源逾远,淳 离朴散,形气斯乖。遂使三墨八儒,朱紫交竞;九流七略,异 说相腾。道隐小成,其来旧矣。不有会归,争驱靡息。今可立 信道观,圣哲微言,先贤典训,金科玉篆,秘迹玄文,所以济 养黎元,扶成教义者,并宜弘阐,一以贯之。俾夫翫培塿者, 识嵩岱之崇崛;守碛砾者,悟渤澥之泓澄,不亦可乎。”

  秋七月庚申,行幸云阳宫。乙酉,卫王直在京师举兵反, 欲突入肃章门。司武尉迟运等拒守。直败,率百余骑遁走。京 师连雨三旬,是日霁。戊子,至自云阳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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