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史

列传·卷四十四

更新时间:2021-03-04 04:04:40

  子懋部曲多雍土人,皆踊跃愿奋,叔业畏之,遣于瑶之说 子懋曰:“今还都,必无过忧,政当作散官,不失富贵也。”

  子懋既不出兵攻叔业,衆情稍沮。中兵参军于琳之,瑶之 兄也,说子懋重赂叔业。子懋使琳之往,琳之因说叔业请取子 懋。叔业遣军主徐玄庆将四百人随琳之入城,僚佐皆奔散,唯 周英及外兵参军王皎更移入城内。子懋闻之叹曰:“不意吾府 有义士二人。”琳之从二百人仗自入斋,子懋笑谓之曰:“不 意渭阳,翻成枭镜。”琳之以袖障面,使人害之。故人惧罪无 敢至者,唯英、皎、僧慧号哭尽哀,爲之丧殡。

  董僧慧,丹阳姑孰人,出自寒微而慷慨有节义。好读书, 甚骁果,能反手于背弯五斛弓,当世莫有能者。玄邈知其豫子 懋之谋,执之。僧慧曰:“晋安举义兵,仆实豫议 。古人云 ‘非死之难,得死之难’。仆得爲主人死,不恨矣。愿至主人大 敛毕,退就汤镬,虽死犹生。”玄邈义而许之。还具白明帝, 乃配东冶。言及九江时事,辄悲不自胜。子懋子昭基,九岁, 以方二寸绢爲书,参其消息,并遗钱五百,以金假人,崎岖得 至。僧慧睹书,对钱曰:“此郎君书也。”悲恸而卒。

  陆超之,吴人,以清静雅爲子懋所知。子懋既败,于琳之 劝其逃亡。答曰:“人皆有死,此不足惧。吾若逃亡,非唯孤 晋安之眷,亦恐田横客笑人。”玄邈等以其义,欲囚将还都, 而超之亦端坐待命。超之门生姓周者,谓杀超之当得赏,乃伺 超之坐,自后斩之,头坠而身不僵。玄邈嘉其节,厚爲殡敛。 周又助举棺,未出户,棺坠,政压其头折颈即死。闻之者莫不 以爲有天道焉。

  随郡王子隆字云兴,武帝第八子也。性和美,有文才。娶 尚书令王俭女爲妃。武帝以子隆能属文,谓俭曰:“我家东阿 也。”

  永明八年,爲都督、荆州刺史。隆昌元年,爲侍中、抚军 将军,领兵置佐。延兴元年,转中军大将军,侍中如故。

  子隆年二十一,而体过充壮,常使徐嗣伯合芦茹丸以服自 销损,犹无益。明帝辅政,谋害诸王,武帝诸子中子隆最以才 貌见惮,故与鄱阳王锵同夜先见杀。文集行于世。

  建安王子真字云仙,武帝第九子也。永明七年,累迁郢州 刺史,加都督。隆昌元年,爲散骑常侍、护军将军。

  延兴元年,明帝遣裴叔业就典签柯令孙杀之,子真走入床 下,令孙手牵出之,叩头乞爲奴赎死,不从,见害,年十九。 西阳王子明字云光,武帝第十子也。永明元年,封武昌王。 三年,失国玺,改封西阳。十年,爲会稽太守,督五郡军事。 子明风姿明净,士女观者,咸嗟叹之。建武元年,爲抚军 将军,领兵置佐。二年,诛萧谌,子明及弟子罕、子贞同谌谋 见害,年十七。

  南海王子罕字云华,武帝第十一子也,颇有学。母乐容华 有宠,故武帝留心。

  母尝寝疾,子罕昼夜祈祷。于时以竹爲灯缵照夜,此缵宿 昔枝叶大茂,母病亦愈,咸以爲孝感所致。主簿刘鬷及侍读贺 子乔爲之赋颂,当时以爲美谈。建武元年,位护军将军。二年, 见杀,年十七。

  巴陵王子伦字云宗,武帝第十三子也。永明十年,爲北中 郎将、南琅邪彭城二郡太守。郁林即位,以南彭城禄力优厚, 夺子伦与中书舍人綦母珍之,更以南兰陵代之。

  延兴元年,明帝遣中书舍人茹法亮杀子伦,子伦时镇琅邪 城,有守兵,子伦英果,明帝恐不即罪,以问典签华伯茂。伯 茂曰:“公若遣兵取之,恐不即可办,若委伯茂,一小吏力耳。” 既而伯茂手自执鸩逼之,左右莫敢动者 。子伦正衣冠,出受 诏,谓法亮曰:“积不善之家,必有馀殃。昔高皇帝残灭刘氏; 今日之事,理数固然。”举酒谓法亮曰:“君是身家旧人,今 衔此命,当由事不获已。此酒差非劝酬之爵。”因仰之而死, 时年十六,法亮及左右皆流涕。

  先是高帝、武帝爲诸王置典签帅,一方之事,悉以委之。 每至觐接,辄留心顾问,刺史行事之美恶,系于典签之口,莫 不折节推奉,恒虑弗及,于是威行州部,权重蕃君。武陵王晔 爲江州,性烈直不可忤,典签赵渥之曰:“今出都易刺史。” 及见武帝相诬,晔遂免还。南海王子罕戍琅邪,欲暂游东堂, 典签姜秀不许而止。还泣谓母曰:“儿欲移五步亦不得,与囚 何异。”秀后辄取子罕屐伞饮器等供其儿昏,武帝知之,鞭二 百,系尚方,然而擅命不改。邵陵王子贞尝求熊白,厨人答典 签不在,不敢与。西阳王子明欲送书参侍读鲍僎病,典签吴修 之不许,曰:“应谘行事。”乃止。言行举动,不得自专,征 衣求食,必须谘访。

  永明中,巴东王子响杀行事刘寅等,武帝闻之,谓群臣曰: “子响遂反。”戴僧静大言曰:“诸王都自应反,岂唯巴东。” 武帝问其故,答曰:“天王无罪,而一时被囚,取一挺藕,一 杯浆,皆谘签帅,不在则竟日忍渴。诸州唯闻有签帅,不闻有 刺史。”

  竟陵王子良尝问衆曰:“士大夫何意诣签帅 ?”参军范 云答曰:“诣长史以下皆无益,诣签帅便有倍本之价,不诣谓 何!”子良有愧色。

  及明帝诛异己者,诸王见害,悉典签所杀,竟无一人相抗。 孔珪闻之流涕曰:“齐之衡阳、江夏最有意,而复害之。若不 立签帅,故当不至于此。”

  邵陵王子贞字云松,武帝第十四子也。建武二年见诛,年 十五。 临贺王子岳字云峤,武帝第十六子也。明帝诛武帝诸子, 唯子岳及弟六人在后,时呼爲“七王”。朔望入朝,上还后宫, 辄叹息曰:“我及司徒诸儿子皆不长,高、武子孙日长大。” 永泰元年,上疾甚,绝而复苏,于是诛子岳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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