魏书

志·卷十八

更新时间:2021-03-04 02:43:49

  肃宗孝昌二年十月,扬州刺史李宪表云:“门下督周伏兴以去七月患假还家, 至十一日夜梦渡肥水,行至草堂寺南,遥见七人,一人乘马著朱衣,笼冠,六人从 后。兴路左而立,至便再拜。问兴何人。兴对曰:‘李公门下督,暂使硖石。’其 人语兴:‘君可回,我是孝文皇帝中书舍人,遣语李宪,勿忧贼堰,此月破矣。’ 兴行两步,录兴姓字,令兴速白。兴寤,晓遂还城,具言梦状。七月二十七日,堰 破。”

  世祖延和三年三月,乐安王范获玉玺一,文曰“皇帝玺”以献。

  太延元年,自三月不雨至六月,使有司遍请群神,数日,大雨。是日,有妇人 持一玉印至潞县侯孙家卖之。孙家得印,奇之,求访妇人,莫知所在。其文曰: “旱疫平。”寇天师曰:《龙文纽书》云,此神中三字印也。”

  高宗和平三年四月,河内人张超于坏楼所城北故佛图处获玉印以献。印方二寸, 其文曰:“富乐日昌,永保无疆,福禄日臻,长享万年。”玉色光润,模制精巧, 百僚咸曰:“神明所授,非人为也。”诏天下大酺三日。

  高祖承明元年八月,上谷郡民献玉印,上有蛟龙文。

  太和元年三月,武川镇献玉印,青质素文,其文曰“太昌”。

  六月,雍州献玉印。

  是月,长安镇献玉印一,上有龟纽,下有文字,色甚鲜白,有殊常玉。

  三年七月,定州钜鹿民献玉印一方,七分,上有文字。

  世宗永平元年四月,瀛州民获玉璧、玉印各一以献。

  肃宗熙平二年十一月,京师仍获玉玺二。

  孝静兴和三年二月,东郡白马县民献玉印一。

  太宗永兴三年十二月,北塞候人获玉板二以献。王者慈仁则见。

  孝静天平二年二月,员外散骑常侍穆礼得玉板一,广三寸,长尺五寸,头有两 孔以献。

  高祖承明元年九月,京兆民献青玉璧一双,文色炳焕。王者贤良美德则至。

  肃宗正光三年六月,并州静林寺僧在阳邑城西橡谷掘药,得玉璧五,珪十,印 一,玉柱一,玉盖一,并以献。

  高祖太和五年六月,上邽镇将上言:“于镇城西二百五十里射猎,于营南千水 中得玉车钏三枚,二青一赤,制状甚精。”

  孝静兴和四年七月,鄴县民献白玉一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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