魏书

志·卷十七

更新时间:2021-03-04 02:43:42

  二十二年戊午,兗、豫二州大霖雨。

  二十三年六月,青、齐、光、南青、徐、豫、兗、东豫八州大水。

  世宗景明元年七月,青、齐、南青、光、徐、兗、豫、东豫,司州之颍川、汲 郡大水,平隰一丈五尺,民居全者十四五。

  正始二年三月,青、徐州大雨霖,海水溢出于青州乐陵之隰沃县,流漂一百五 十二人。

  永平三年七月,州郡二十大水。

  延昌元年夏,京师及四方大水。

  二年五月,寿春大水。

  肃宗熙平元年六月,徐州大水。

  二年九月,冀、瀛、沧三州大水。

  正光二年夏,定、冀、瀛、相四州大水。

  孝昌三年秋,京师大水。

  出帝太昌元年六月庚午,京师大水,谷水泛溢,坏三百余家。

  孝静元象元年,定、冀、瀛、沧四州大水。

  兴和四年,沧州大水。

  涌泉

  太宗泰常五年十二月壬辰,涌泉出于平城。

  高宗和平五年十一月,雁门泉水穿石涌出。

  前废帝普泰元年秋,司徒府太仓前井并溢。占曰:“民迁流之象。”永熙一年 十月,都迁于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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