魏书

志·卷十一

更新时间:2021-03-04 02:43:04

  顿丘二汉属东郡,晋属顿丘,太和十八年属汲,后属。永安元年分入内黄,天平中罢。

  清河郡汉高帝置。

  领县四

  户二万六千三十三

  口十二万三千六百七十

  清河二汉、晋属。前汉曰厝,后汉安帝改为甘陵,晋改。有河城。

  贝丘二汉、晋属。

  侯城太和十三年置。有侯城。

  武城二汉、晋曰东武城,属,后改。有武城。有暗閤。

  定州太祖皇始二年置安州,天兴三年改。

  领郡五

  县二十四

  户一十七万七千五百一

  口八十三万四千二百七十四

  中山郡汉高帝置,景帝三年改为国,后改。

  领县七

  户五万二千五百九十二

  口二十五万五千二百四十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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