顿丘二汉属东郡,晋属顿丘,太和十八年属汲,后属。永安元年分入内黄,天平中罢。
清河郡汉高帝置。
领县四
户二万六千三十三
口十二万三千六百七十
清河二汉、晋属。前汉曰厝,后汉安帝改为甘陵,晋改。有河城。
贝丘二汉、晋属。
侯城太和十三年置。有侯城。
武城二汉、晋曰东武城,属,后改。有武城。有暗閤。
定州太祖皇始二年置安州,天兴三年改。
领郡五
县二十四
户一十七万七千五百一
口八十三万四千二百七十四
中山郡汉高帝置,景帝三年改为国,后改。
领县七
户五万二千五百九十二
口二十五万五千二百四十一
上一篇:志·卷十
下一篇:志·卷十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