魏书

志·卷十一

更新时间:2021-03-04 02:43:04

  西经永字二年分经县置。有邑城、三女神。腹遥永安二年分廮陶置,治杨城。有历城。

  南赵郡太和十一年为南钜鹿,属定州,十八年属相州,后改。孝昌中属。

  领县六

  户三万二千四十六

  口十五万一百一十三

  平乡晋属,后罢。景明二年复,治钜鹿城。有平乡城。

  南栾二汉属钜鹿,晋罢,后复。真君六年并柏人,太和二十一年复。有南栾城。

  钜鹿二汉、晋属钜鹿,后属。

  柏人二汉、晋属。有柏人城、柏乡城。

  广阿前汉属钜鹿,后罢。太和十三年复。有广阿城、尧台、大陆陂、铜马祠。

  中丘前汉属常山,后汉、晋属赵国,晋乱,罢。太和二十一年复。有中丘城、伯阳城、鹊山祠。

  沦州熙平二年分瀛、冀二州置,治饶安城。

  领郡三

  县十二

  户七万一千八百三

  口二十五万一千八百七十九。

  浮阳郡太和十一年分渤海、章武置,属瀛州,景明初并章武,熙平二年复。

  领县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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