魏书

志·卷二

更新时间:2021-03-04 02:42:02

  七月丁卯,月蚀。

  十一月辛亥朔,月寅见东方,京师不见,平州以闻。

  七年五月辛卯,月犯南斗。

  八年正月辛巳,月在毕,晕东井、岁星、觜、参两肩、五车。

  三月己丑,月犯心。

  四月丁亥,月蚀斗。

  癸亥,月犯昴,相州以闻。占曰“有白衣之会”。十一年五月,南平王浑薨。

  五月丁亥,月在斗,蚀尽。占曰“饥’。十二月,诏以州镇十五水旱民饥,遣 使者循行,问所疾苦,开仓赈恤。

  九年正月丁丑,月在参,晕觜,参两肩、东井、北可、五车三星。占曰“水”。 是年,冀定数州水,民有卖男女者。

  戊申,月犯东井。占曰“贵人死”,一曰“有水”。十月,侍中、司徒、魏郡 王陈建薨。是年,京师及州镇十二水旱伤稼。

  四月丁未,月犯心。

  十一月戊寅,月蚀。

  十年十一月辛亥,月犯房。

  十一年正月丙午,月犯房钩钤。

  二月癸亥,月犯东井。

  三月丙申,月三晕太微。庚子,月蚀氐。占曰“籴贵”。是年,年谷不登,听 民出关就食开仓赈恤。

  六月乙丑,月犯斗。丙寅,月犯建星。

  七月丁未,月入东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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