魏书

列传·卷十二

更新时间:2021-03-04 02:32:44

  衮常参大谋,决策帏幄,太祖器之,礼遇优厚。衮每告人曰:“昔乐毅杖策于 燕昭,公远委身于魏武,盖命世难可期,千载不易遇。主上天姿杰迈,逸志凌霄, 必能囊括六合,混一四海。夫遭风云之会,不建腾跃之功者,非人豪也。”遂策史 委质,竭诚伏事。

  时刘显地广兵强,跨有朔裔。会其兄弟乖离,共相疑阻,衮言于太祖曰:“显 志大意高,希冀非望,乃有参天贰地,笼罩宇宙之规。吴不并越,将为后患。今因 其内衅,宜速乘之。若轻师独进,或恐越逸。可遣使告慕容垂,共相声援,东西俱 举,势必擒之。然后总括英雄,抚怀遐迩,此千载一时,不可失也。”太祖从之, 遂破走显。又从破贺讷,遂命群官登勿居山,游宴终日。从官及诸部大人请聚石为 峰,以记功德,命衮为文。

  慕容宝之来寇也,衮言于太祖曰:“宝乘滑台之功,因长子之捷,倾资竭力, 难与争锋。愚以为宜羸师卷甲,以侈其心。”太祖从之,果破之参合。

  皇始初,迁给事黄门侍郎。太祖南伐,师次中山。衮言于太祖曰:“宝凭三世 之资,城池之固,虽皇威震赫,势必擒殄,然穷兵极武,非王者所宜。昔郦生一说, 田横委质;鲁连飞书,聊将授首。臣诚德非古人,略无奇策,仰凭灵威,庶必有感。” 太祖从之。衮遗宝书,喻以成败。宝见书大惧,遂奔和龙。既克中山,听入八议, 拜衮奋武将军、幽州刺史,赐爵临渭侯。衮清俭寡欲,劝课农桑,百姓安之。

  天兴初,徵还京师。后与崔逞答司马德宗将郗恢书失旨,黜衮为尚书令史。衮 遇创业之始,以有才谟见任,率心奉上,不顾嫌疑。太祖曾问南州人于衮。衮与卢 溥州里,数谈荐之。又衮未尝与崔逞相见,闻风称美。及中山平,卢溥聚党为逆, 崔逞答书不允,并乖本言,故忿之。

  衮年过七十,阖门守静,手执经书,刊定乖失。爱好人物,善诱无倦,士类以 此高之。永兴二年疾笃,上疏曰:“臣既庸人,志无殊操,值太祖诞膺期运,天地 始开,参戎氛雾之初,驰驱革命之会,托翼邓林,寄鳞溟海,遂荷恩宠,荣兼出内。 陛下龙飞九五,仍参顾问,曾无微诚,尘山露海。今旧疾弥留,气力虚顿,天罚有 罪,将填沟壑。然犬马恋主,敢不尽言。方今中夏虽平,九域未一,西有不宾之羌, 南有逆命之虏,岷蜀殊风,辽海异教。虽天挺明圣,拨乱乘时,而因几抚会,实须 经略。介焉易失,功在人谋。伏愿恢崇睿道,克广德心,使揖让与干戈并陈,文德 与武功俱运,则太平之化,康哉之美,复隆于今,不独前世。昔子囊将终,寄言城 郢;荀偃辞唅,遗恨在齐。臣虽暗劣,敢忘前志,魂而有灵,结草泉壤。”后数日 卒,年七十二。后世祖追录旧勋,遣大鸿胪即墓策赠太保,谥曰文康公。

  子温,外都大官、广宁太守。卒。

  子贰兴,昌黎太守。

  温弟楷,州主簿。

  子诞,有学尚,性尤雅直。初与高允同时被徵,后除中书侍郎、通直散骑常侍、 建威将军。赐爵容城子。

  衮次子度,少有志尚,袭爵临渭侯。上谷太守,入为武昌王师。加散骑常侍, 除使持节,都督幽州广阳、安乐二郡诸军事,平东将军,崎城镇都大将。又转和龙 镇都大将。所在著称。还朝为中都大官。卒,赠征东大将军、冀州刺史,谥康侯。

  子陵,袭爵。后为赤城典作都将。卒。

  子状,袭。为中散。卒。

  子法,袭。太和中,例降为伯。世宗时,除怀荒镇金城戍将。

  陵弟延,散骑常侍、左将军、库部尚书。赐爵永宁侯。

  延弟白泽,年十一,遭母忧,居丧以孝闻。世祖闻而嘉之。长而好学博通,敏 于当世。高宗初,除中散,迁殿中曹给事中,甚见宠任,参预机密。

  后蠕蠕犯塞,显祖引见群臣议之。尚书仆射元目辰进曰:“若车驾亲行,恐京 师危惧,不如持重,固守自安。虏悬军深入,粮无继运,以臣量之,自退不久,遣 将追击,破之必矣。”白泽曰:“陛下钦明则天,比踪前圣,而蠢尔荒愚,轻犯王 略。寇乃颠沛于远图,我将宴安于近毒,仰惟神略,则不然矣。今若銮蕴亲动,贼 必望麾崩散,宁容仰挫神兵,坐而纵敌;万乘之尊,婴城自守,进失可乘之机,退 非无前之义?惟陛下留神。”显祖从之,遂大破虏众。

  白泽本字钟葵,显祖赐名白泽,纳其女为嫔。出行雍州刺史,清心少欲,吏民 安之。显祖诏诸监临之官,所监治受羊一口、酒一斛者,罪至大辟,与者以从坐论。 纠告得尚书已下罪状者,各随所纠官轻重而授之。白泽上表谏曰:“伏见诏书,禁 尚书以下受礼者刑身,纠之者代职。伏惟三载考绩,黜陟幽明,斯乃不易之令轨, 百王之通式。今之都曹,古之公卿也,皆翊扶万几,赞徽百揆,风化藉此而平,治 道由兹而穆。且周之下士,尚有代耕,况皇朝贵仕,而服勤无报,岂所谓祖袭尧舜, 宪章文武者乎?羊酒之罚,若行不已,臣恐奸人窥望,忠臣懈节。而欲使事静民安, 治清务简,至于委任责成,下民难辩。如臣愚量,请依律令旧法,稽同前典,班禄 酬廉,首去乱群,常刑无赦。苟能如此,则升平之轨,期月可望,刑措之风,三年 必致矣。”显祖纳之。

上一页 下一页

上一篇:列传·卷十一

下一篇:列传·卷十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