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周列国志

第三十七回

更新时间:2021-03-04 00:48:58

  文公命停车于山下,使人遍访,数日不得。文公面有愠色,谓解张曰:“子推何恨寡人之深耶。吾闻子推甚孝,若举火焚林,必当负其母而出矣。”

  魏犨进曰:“从亡之日,众人皆有功劳,岂独子推哉。今子推隐身以要君,逗遛车驾,虚费时日,待其避火而出,臣当羞之。”乃使军士于山前山后,周围放火,火烈风猛,延烧数里,三日方息。

  子推终不肯出,子母相抱,死于枯柳之下。军士寻得其骸骨,文公见之,为之流涕,命葬于绵山之下,立祠祀之,环山一境之田,皆作祠田,使农夫掌其岁祀:“改绵山曰介山,以志寡人之过。”后世于绵上立县,谓之介休,言介子推休息于此也。焚林之日,乃三月五日清明之候,国人思慕子推,以其死于火,不忍举火,为之冷食一月,后渐减至三日。至今太原、上党、西河、雁门各处,每岁冬至后一百五日,预作干糒,以冷水食之,谓之“禁火”,亦曰“禁烟”。因以清明前一日为寒食节,遇节,家家插柳于门,以招子推之魂。或设野祭,焚纸钱,皆为子推也。胡曾有诗云:

  羁紲从游十九年,天涯奔走备颠连。
  食君刳股心何赤。辞禄焚躯志甚坚。
  绵上烟高标气节。介山祠壮表忠贤。
  只今禁火悲寒食。胜却年年挂纸钱。

  文公既定君臣之赏,大修国政,举善任能,省刑薄敛,通商礼宾,拯寡救乏,国中大治。

  周襄王使太宰周公孔,及内史叔兴,赐文公以侯伯之命,文公待之有加礼。叔兴归见襄王,言:“晋侯必伯诸侯,不可不善也。”

  襄王自此疏齐而亲晋,不在话下。

  是时郑文公臣服于楚,不通中国,恃强凌弱。怪滑伯事卫不事郑,乃兴师伐之。滑伯惧而请成,郑师方退,滑仍旧事卫,不肯服郑,郑文公大怒,命公子士泄为将,堵俞弥副之,再起大军伐滑。卫文公与周方睦,诉郑于周。

  周襄王使大夫游孙伯、伯服至郑,为滑求解。未至,郑文公闻之,怒曰:“郑、卫一体也,王何厚于卫,而薄于郑耶?”命拘游孙伯、伯服于境上,俟破滑凯旋,方可释之。

  孙伯被拘,其左右奔回,诉知周襄王,襄王骂曰:“郑捷欺朕太甚,朕必报之。”问群臣:“谁能为朕问罪于郑者?”

  大夫颓叔、桃子二人进曰:“郑自先王兵败,益无忌惮,今又挟荆蛮为重,虐执王臣。若兴兵问罪,难保必胜。以臣之愚,必借兵于翟,方可伸威。”

  大夫富辰连声曰:“不可,不可。古人云:‘疏不间亲。'郑虽无道,乃子友之后,于天子兄弟也。武公著东迁之劳,厉公平子颓之乱,其德均不可忘。翟乃戎狄豺狼,非我同类。用异类而蔑同姓,修小怨而置大德,臣见其害,未见其利也。”

  颓叔、桃子曰:“昔武王伐商,九夷俱来助战,何必同姓?东山之征,实因管、蔡。郑之横逆,犹管、蔡也;翟之事周,未尝失礼。以顺诛逆,不亦可乎?”

  襄王曰:“二卿之言是也。”乃使颓叔、桃子如翟,谕以伐郑之事。翟君欣然奉命,假以出猎为名,突入郑地,攻破栎城,以兵戍之,遣使同二大夫告捷于周。

  周襄王曰:“翟有功于朕,朕今中宫新丧,欲以翟为婚姻何如?”

  颓叔、桃子曰:“臣闻翟人之歌曰:‘前叔隗,后叔隗,如珠比玉生光辉。’言翟有二女,皆名叔隗,并有殊色。前叔隗乃咎如国之女,已嫁晋侯;后叔隗乃翟君所生,今尚未聘,王可求之。”

  襄王大喜,复命颓叔、桃子往翟求婚。翟人送叔隗至周,襄王欲立为继后。富辰又谏曰:“王以翟为有功,劳之可也。今以天子之尊,下配夷女,翟恃其功,加以姻亲,必有窥伺之患矣。”

  襄王不听,遂以叔隗主中宫之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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